[發明專利]影響自行駛碰撞車輛速度和/或位置的致動系統和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9804583.7 | 申請日: | 1999-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295665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5-16 |
| 發明(設計)人: | F·韋瑟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眾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7/007 | 分類號: | G01M17/007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德國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影響 行駛 碰撞 車輛 速度 位置 系統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如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影響自行駛碰撞車輛速度和/或位置的致動系統,其中備有改進的控制電子(10)以自動控制碰撞車輛到達同一位置。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如權利要求7前序部分所述的影響自行駛碰撞車輛速度和/或位置的方法。
DE?40?27?711?C2公開了一種檢驗汽車性能的方法和裝置。這種方法通常稱為“碰撞試驗”。至少有一輛汽車以預定速度被導向至一預先限定的碰撞點,其中使用汽車本身的驅動系統。為此車內的汽車驅動系統、可能有的離合器和制動器通過執行機構與一個壓力介質工作系統相連,該壓力介質工作系統除了有備用油箱外還有選擇地具有可要求的閥。但這就要求有必須設計成在碰撞后可能被損或者可能抗撞的昂貴裝置以對汽車速度施加影響。另外可以實現只有壓力控制的致動,其中必須裝備相應的可壓力控制的閥平行于汽車本身的機械執行機構。這非常昂貴、煩瑣且費時。
DE?40?06?433?A1公開了一種檢驗車輛事故性能的裝置和方法,其中至少有一輛汽車被引導向預先限定的碰撞點。該車輛按照規定的運動參數被遠程導向,其中備有一個帶有這些運動參數的理論值的存儲器。這個或這些車輛在一條引導電纜上以預定路徑被導向。該引導電纜設置在車行道上或內。通過引導電纜上的相應觸發標記實現應駛向同一碰撞點并同時到達那里的多輛車的同步。在此車內控制器控制附加裝備的執行機構。
DE-AS?21?52?752描述了沿著車行道旁邊設置發出頻率信號的車速理論值發送器,這些信號由設置在車輛本身上的接收器讀出。車輛驅動系統的一個執行裝置根據這些頻率信號調節車速。該執行裝置是作用于驅動系統節氣門上的伺服馬達。但該伺服馬達的安裝非常費時和困難。通常節氣門處只有很小的安裝空間,所以伺服馬達必須做得非常小,相應地安裝非常困難。
DE-OS?26?42?211公開了一種車輛間距警報設備。這樣可以從車輛行駛速度、車輛至預先準備好的另一輛車或者障礙的間距以及相對另一輛車或者障礙的接近速度,可以連續獲得為避免碰撞所要求的制動減速度或是理論減速度,并接近該值以影響或控制間距。
DE-OS?26?46?588公開了一種用于控制無軌車輛速度的裝置。該車輛在一條引導電纜上被導向。為了控制速度備有第二條電纜,其距離引導電纜的側向間距沿行駛方向周期性地改變。在車輛內的一個傳感器中給出與此相應的脈沖以控制速度。
DE?28?19?070?C2公開了一種尤其用于汽車速度調節的電調節裝置。在此在執行機構和執行馬達之間設置了一個特殊設計的變速器。
DE?38?41?723?A1公開了一種電子節流閥,其中為了簡化機械系統將一個節流閥電驅動裝置裝到節流閥的轉軸或閥板內。
DE?31?42?409?C2公開了一種調節內燃機轉速的方法和裝置。在此將轉速理論值和實際值之間的偏差的比例分量和整數分量輸入到一個調節器中,以相應地跟蹤理論值。
因此本發明的任務是提供一種上述類型的改進的致動系統和上述類型的改進的方法,其克服了上述缺點。
根據本發明,該任務是通過具有權利要求1特征部分特征的上述類型的致動系統和具有權利要求7特征部分特征的上述類型的方法實現的。優選實施例在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
為此在根據本發明的致動系統中規定,控制電子與至少一個車輛本身的操縱裝置相連。
其優點是,實現了特別簡單的自動控制或者遠程控制,因為制造出從控制單元直接到汽車本身元件的接口,使得無需昂貴的附加的控制機構或者執行機構。
可以這樣獲得特別簡單和成本經濟的致動系統,即車輛本身的操縱裝置是人工操縱裝置,如油門踏板、方向盤、制動踏板、離合器踏板或者換檔桿。
在一種特別優選的實施例中,控制電子和手工操縱裝置之間設置了一個致動器,尤其是電機械或者電氣動的致動器,該致動器與控制電子電連接,與人工操縱裝置機械連接。
有利的是,致動器和人工操縱裝置之間的機械連接包括至少一個復式滑車以及可能的話至少一個導向輥。
汽車本身的操縱裝置是電子操縱裝置,如電子油門踏板、速度調節設備、速度調節設備的執行馬達、汽車CAN-Bus(總線)或者馬達控制裝置,由此可以實現控制電子和汽車本身的操縱裝置之間的無機械中間裝置的直接控制。
在一種特別優選的實施例中,控制電子是遠程控制的一個接收器。
根據本發明,在上述類型的方法中規定,至少啟動一個汽車本身的操縱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未經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99804583.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