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無效
| 申請號: | 98103092.0 | 申請日: | 1998-07-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243082A | 公開(公告)日: | 2000-02-02 |
| 發明(設計)人: | 藤原正勝;廣瀨康夫;山口征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M23/02 | 分類號: | B62M23/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黃劍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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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 ||
1.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設置傳動馬達之轉動而且減速之傳動·減速機構和利用來自該傳動·減速機構之驅動力驅動之驅動輪,在該傳動·減速機構設置了只傳動單方向之驅動力之離合器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該傳動·減速機構由具有多個滾輪之行星滾輪減速機構構成,使該滾輪之中至少一個滾輪之外徑和其他的滾輪之外徑不同,而且該滾輪之中至少一個滾輪之中心未軸支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設置和該滾輪之外周內接并轉動之旋轉筒,該未軸支撐之滾輪對于轉動軸之單方向之轉動內接在轉動軸和旋轉筒之間。
4.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具有由和轉動軸連結之滾輪、在該滾輪和轉動軸之連結部分以外連結之輸出軸構成之傳動機構,該輸出軸以該轉動軸為中心偏心,設置了固定輸出機構之位置之固定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該滾輪配置成以多個滾輪和轉動軸接觸,該輸出機構配置成使該滾輪之外周面和形成了有底圓筒形之內側面接觸。
6、如權利要求4所述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在該輸出軸設置用于設置環形傳動件之皮帶輪。
7、如權利要求4所述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該輸出機構由和該滾輪連結之旋轉筒和覆蓋該旋轉筒并利用固定件固定之蓋體構成。
8、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具有以該馬達為驅動源并轉動驅動輪之電動驅動部和以人力為驅動源并轉動驅動輪的人力之電動驅動部和以人力為驅動源并轉動驅動輪之人力驅動部,該傳動機構介于該馬達和該驅動輪之間。
9、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驅動輪之輪轂由利用馬達之驅動轉動之轉動側外殼及和該側轉動側外殼相向之固定的固定側殼設構成,在該輪轂內內藏該馬達和該傳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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