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板栗酒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97119423.8 | 申請日: | 1997-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789C | 公開(公告)日: | 2001-11-14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占自榮;高春發(fā);楊自峰;黃勝高;陸樣新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江西省鷹潭市天師板栗酒業(y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G3/02 | 分類號: | C12G3/02;C12G3/04 |
| 代理公司: | 鷹潭市專利事務(wù)所 | 代理人: | 周少華 |
| 地址: | 335000 江西***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板栗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板栗酒的生產(chǎn)方法,它是以板栗和稻谷為主要原料,其特征是:
(1)其加工工藝包括:
板栗果經(jīng)分選、清洗、去皮破碎、及稻谷清洗、浸泡再一起混合、蒸釀、拌曲、保溫、封缸發(fā)酵、取釀、貯存、過濾、巴氏滅菌而成;
(2)稻谷與板栗果的比例為7∶3或6∶4;
(3)酒曲中的根霉曲或大曲為0.3-0.4%、甜酒曲為0.03-0.04%;
(4)拌曲溫度35-38℃,保溫溫度為36-40℃,保溫時間為24小時,封缸溫度為36-39℃;
(5)封缸時間為10-12天,加水時間為從封缸的第4-7天,加水量為板栗果與稻谷混合物重量的1-1.5倍。
2、一種板栗酒的生產(chǎn)方法,其特征為:
(1)其加工工藝包括:
板栗果經(jīng)分選、清洗、去皮破碎、蒸釀、取板栗汁加優(yōu)質(zhì)基酒勾兌而成;
(2)板栗果蒸釀加水量為板栗果重量的30-50%;
(3)、提取板栗汁為板栗果重的12-18%,板栗汁波美度為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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