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窯爐消煙除塵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96221684.4 | 申請日: | 1996-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296504Y | 公開(公告)日: | 1998-11-04 |
| 發明(設計)人: | 陳廣連;陳廣岳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廣連;陳廣岳 |
| 主分類號: | F27D17/00 | 分類號: | F27D1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16001 遼寧省***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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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窯爐消煙 除塵 系統 | ||
1、一種由送風機(1)主風管(2)吸熱主風管(4)分風箱(5)分風管(6)和消煙體(7)組成的窯爐消煙除塵系統,本實用新型的特征是;吸火孔(10)與分風孔(11)匯交于窯爐體(3)外的消煙體(7)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窯爐消煙除塵系統,其特征是消煙體(7)的吸火孔(10)與分風孔(11)匯交相貫線(14)上的最高點,低于相貫線(15)上的最低點。
3、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窯爐消煙除塵系統,其特征是相貫線(15)是吸火孔(10)與匯交腔(12)的交線。
4、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窯爐消煙除塵系統,其特征是相貫線(15)是吸火孔(10)向下折向處的交線。
5、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窯爐消煙除塵系統,其特征是相貫線(15)是爐腿吸火孔出口端面的底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窯爐消煙除塵系統,其特征是消煙體(7)的調風孔道(13)在消煙體的底部,并與分風孔(11)、匯交腔(12)相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窯爐消煙除塵系統,其特征是吸熱主風管(4)內腔的管壁分布著予熱葉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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