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的導向構件無效
| 申請號: | 96107777.8 | 申請日: | 1996-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591C | 公開(公告)日: | 1999-08-11 |
| 發明(設計)人: | 尤特茲·里克特;克里斯托弗·利布特勞 | 申請(專利權)人: | 英萬蒂奧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7/02 | 分類號: | B66B7/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劉志平 |
| 地址: | 瑞士黑***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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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導向 構件 | ||
1.一種用于導向送人或送貨電梯的導向構件,該導向結構包括兩個柱形導向件(10),帶有自己驅動器的電梯箱(5)在該導向件上運行并被導向,其中,導向件(10)被作成承載部件,包括用于驅動輪(7)、支承輪(8)和導向滾子(9)的平的滾動表面(29、30、16、25),若干錨定槽(33、34、35、36)設在滾動表面(29、30)外側,錨定槽具有緊固作用和連接作用,其特征在于,導向件(10)被成形為擠壓型件,包括用于嚙合制動裝置或電梯箱停車裝置的制動肢狀件(37),其在導向件(10)的整個長度上非對稱地伸出導向件(10)的截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導向結構,其特征在于,導向件(10)的擠壓型件材料為鋁或輕金屬合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導向結構,其特征在于,導向件(10)通過頂部組件(13)和基礎組件(12)被連接,其中頂部組件(13)和基礎組件(12)包括與導向件(10)的型件相同的粗柱件(61)。
4.如上述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導向結構,其特征在于,導向件(10)的型件被作成空心的,其內部包括至少一個用于配重物(18)的導向槽(31、32),該配重物(18)與電梯箱(5)連接,在導向件(10)中運行。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導向結構,其特征在于,導向件(10)的型件包括至少一個維修蓋(43),該蓋配置在兩個錨定槽(33、34)之間,可以打開和關閉一個維修口。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導向結構,其特征在于,配重物(18)通過所述維修口引入。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導向結構,其特征在于,導向件(10)包括緩沖件(44、46、62),其設置在導向件(10)中空部分的底部,該緩沖件通過維修口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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