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烯烴聚合催化劑無效
| 申請號: | 90102630.1 | 申請日: | 1990-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757C | 公開(公告)日: | 1993-11-17 |
| 發明(設計)人: | 三好德弘;白石寬之;江原健;佐佐木俊夫;河合清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住友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F4/65 | 分類號: | C08F4/65;C08F210/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樊衛民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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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烯烴 聚合催化劑 | ||
1、一種烯烴聚合催化劑,該催化劑包括:
(A)一種用下列組合通式表示的含三價鈦的固體催化劑組分:
式中R為含1-20個碳原子的烴基,X為鹵素,ED為供電子化合物,m,n,p或q各為滿足1≤m≤51、<n<5、5≤p≤106和0.2≤q≤2的一個數,該組分的制備方法包括在一種具有Si-O鍵的有機硅化合物和一種特定有機多孔聚合物存在下用有機鎂化合物還原用通式Ti(OR1)aX4-a表示的鈦化合物,式中R1為含1-20個碳原子的烴基,X為鹵原子,a為滿足0<a≤4的一個數,所述有機多孔聚合物的平均粒徑為5至1000微米,其孔半徑在100-5000范圍內的孔體積為0.1毫升/克或更大,用一種酯類化合物處理獲得的固體產物,然后將其與四氯化鈦或四氯化鈦與供電子化合物的混合物反應;
(B)一種有機鋁化合物。
2、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用通式Ti(OR1)αX4-α表示的鈦化合物中的R1為含2-18個碳原子的直鏈烷基。
3、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用通式Ti(OR1)a2X4-α表示的鈦化合物中的α為滿足2≤α≤4的一個數。
4、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用通式Ti(OR1)αX4-α表示的鈦化合物中的X為氯。
5、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具有Si-O鍵的有機硅化合物是用通式Si(OR1)bR44-b、R5(R62SiO)cSiR7或(R82SiO)d表示的有機硅化合物,式中R3為具有1至20個碳原子的烴基,R4、R5、R6、R7和R8各為具有1至20個碳原子的烴基或氫原子,b為滿足0≤b≤4的一個數,c為1至1000的一個整數,d為2至1000的一個整數。
6、一種權利要求5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用通式Si(OR3)bR44-b表示的有機硅化合物中的b為滿足1<b≤4的一個數。
7、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有機鎂化合物是用通式R9MgX表示的格利雅化合物,式中R9為含1至20個碳原子的烴基,X為鹵素原子,或用通式R10R11Mg表示的二烷基鎂化合物或二芳基鎂化合物,式中R10,R11各為具有1至20個碳原子的烴基。
8、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有機多孔聚合物是聚苯乙烯、苯乙烯-二乙烯基苯共聚物或聚氯乙烯。
9、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酯類化合物是脂族羧酸酯、烯屬羧酸酯、脂環族羧酸酯或芳族羧酸酯。
10、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供電子化合物是酯類化合物、醚類化合物或酮類化合物。
11、一種權利要求10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酯類化合物是脂族羧酸酯、烯屬羧酸酯、脂環族羧酸酯或芳族羧酸酯。
12、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聚合催化劑,其中有機硅化合物的用量以硅原子與鈦原子的原子比(Si/Ti)表示為1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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