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四輪腳踏車無效
| 申請號: | 86207191 | 申請日: | 1986-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86207191U | 公開(公告)日: | 1988-04-20 |
| 發明(設計)人: | 康同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同仁 |
| 主分類號: | B62K5/00 | 分類號: | B62K5/00;B62K5/08;B62M1/04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機械工業管理局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趙喜坡,許強華 |
| 地址: | 天津市河***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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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腳踏車 | ||
1、一種四輪腳踏車,是由裝在前后軸上的四個輪子支承的車架,裝在車架下部的驅動機構,裝在車架前方的轉向機構和裝在車架上的外殼組成,其特征是:
a、驅動機構是由腳踏部件,鏈傳動部件和換向部件組成:
b、轉向機構是由操縱部件、鏈繩傳動部件組成:
c、驅動機構、轉向機構、駕駛員座席在車架上的布局是:驅動機構之腳踏部件左蹬桿(2)、右蹬桿(5)分別用左、右支軸裝在車架之前軸的前部上方,轉向機構之操縱部件裝在車架之前軸的前部上方,駕駛員座席裝在靠近前軸的車架中部上方。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輪腳踏車,其特征是驅動機構上的各部件是由以下零件組成:
a、腳踏部件是由左腳蹬(1)、左蹬桿(2)、左支軸(3)、右腳蹬(4)、右蹬桿(5)、右支軸(6)組成;
b、鏈傳動部件是由左拉桿(7)、左飛輪(8)、右拉桿(9)、右飛輪(10)、左鏈條(11)、右鏈條(12)和兩個接頭(13)組成;
c、換向部件是由鏈輪(14)、小軸(15)、鏈條(16)和兩個方向接頭(17)組成。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輪腳踏車,其特征是轉向機構上的各部件是由以下零件組成:
a、操縱部件是由方向盤(18)、傳動軸(19)、鏈輪(20)和鏈條(21)組成;
b、鏈繩傳動部件由右接頭(22a)、左接頭(22b)、左鋼絲繩(23a)、右鋼絲繩(23b)、繩輪(24a)、繩輪(24b)、繩輪軸(25)、連桿機構組成,連桿機構是由連桿(31)、連桿(32)、橫桿(26)、銷軸(33)、銷軸(34)、前軸懸掛(35)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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