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汽車鼓式制動器無效
| 申請號: | 86108224 | 申請日: | 1986-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86108224B | 公開(公告)日: | 1988-11-30 |
| 發明(設計)人: | 彼得·包姆;戴維德·愛得華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洛克威爾戈爾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D65/09 | 分類號: | F16D65/09;F16D65/5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馬江立,陳申賢 |
| 地址: | 聯邦德國6***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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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制動器 | ||
1、單一型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它包括兩個浮動式地安置在制動架上的制動蹄,每個制動蹄的一個腹板端部可以滑動地支承在一個張緊裝置上,張緊裝置沿兩個方向作用并剛性地安裝在制動架上,制動蹄的另一個腹板端可以滑動地壓靠在定位安裝于制動架上的支承座上,并且用止動彈簧將兩個制動蹄腹板互相連接起來,這種單一型汽車鼓式制動器的特征在于:每個支承座是由支承銷(26)構成的,它被安裝在制動架上,可以繞其取向垂直于制動架(1)的軸(31)轉動,并有一個低于其周面的支承面(底面34),該支承面沿支承銷(26)的軸(31)的橫向直線地延伸,而一個設置在制動蹄腹板(10)有關端部上的相應地直線延伸的對應面(35)可以滑動地壓靠在上述支承面上,對應平面(35)的取向是向著制動器的中心會聚,與制動架(1)的對稱軸(7)形成銳角(α)。
2、雙重型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它包括兩個浮動式地安置在制動架上的制動蹄,每個制動蹄的兩個腹板端部可以滑動地支承在兩個張緊裝置上,兩個腹板用止動彈簧互相連接,而兩個張緊裝置沿兩個方向起作用并剛性地安裝在制動架直徑方向的兩頭,這種雙重型汽車鼓式制動器的特征在于:兩個張緊裝置(15)在它們彼此反向的一端各有一個支承銷(26′),該支承銷安裝在張緊裝置(15)的張緊元件(止動活塞18)上,可以繞其取向垂直于制動架(1)的軸(31′)轉動,并有一個低于其周面的支承面(底面34′),該支承面沿支承銷(26′)的軸(31′)的橫向直線地延伸,而一個設置在制動蹄腹板(10)有關端部上的相應地直線延伸的對應面(35′)可以滑動地壓靠在上述支承面上,對應平面(35′)的取向是向著制動蹄的中心會聚,與制動架(1)的對稱軸(7)形成銳角(α)。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其特征在于:支承銷(26,26′)為圓柱形,支承面為在支承銷中形成的橫槽(33)的底面(34,34′),制動蹄腹板(10)受到沿該橫槽側壁(36)的側面導向。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其特征在于:支承面(底面34,34′)和對應面(35,35′)為平面形式,而支承銷(26,26′)的轉動軸(31,31′)位于支承面的平面內。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其特征在于:支承面(底面34,34′)和對應面(35,35′)為平面形式,而支承銷(26,26′)的轉動軸(31,31′)位于支承面的平面內。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其特征在于:支承銷(26,26′)可以轉動地安裝在一個軸承套(25,25′)中,后者有一個讓制動蹄腹板(10)通過的槽,單一型構造中的軸承套被插入制動架(1)的座孔(24)中,雙重型構造中的軸承套被插入張緊元件(止動活塞18)的座孔(24′)中,座孔(24,24′)的邊壁也開了讓制動蹄腹板(10)通過的槽。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其特征在于:在制動架(1)的對稱軸(7)和制動蹄腹板(10)上的對應平面(35,35′)之間的銳角(α)在制動蹄(8)具有新制動襯(12)的狀態下最大為20度。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其特征在于:制動蹄腹板(10)上的對應面(35,35′)是穿過腹板的全深度而形成的。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鼓式制動器,其特征在于:張緊裝置(15)以眾所周知的方式做成自動調整的喇叭形楔塊張緊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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