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次甲基脲沉淀法去除工業廢水中的甲醛無效
| 申請號: | 86107846 | 申請日: | 1986-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86107846A | 公開(公告)日: | 1988-06-01 |
| 發明(設計)人: | 酈長瑞;張耀煌;王吉;范美華;時利遠;王建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化工部第三設計院;北京油漆廠 |
| 主分類號: | C02F1/52 | 分類號: | C02F1/52;C02F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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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安徽省淮***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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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甲基 沉淀 去除 工業廢水 中的 甲醛 | ||
1、一種化學沉淀法去除甲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酸性催化和適當的溫度條件下,用尿素與廢水中的甲醛進行聚合反應,生成不溶于水的沉淀產物,進行固液分離后、即可從工業廢水中除去甲醛。
2、權利要求1所述的尿素,其用量按尿醛重量比計算∶尿素∶甲醛在1∶1~2∶1之間,并酌加余量。具體地說,采用一次聚合工藝時,尿醛重量比為2∶1,采用二次聚合工藝時,第一次反應按1∶1投加尿素、第二次反應根據前一次反應后水中殘余甲醛濃度,按2∶1投加補充尿素。
3、權利要求1所述的酸性催化條件,為PH=1~5,尤以PH=2最合適。調節PH所用的酸,可以是硫酸、鹽酸、磷酸、硝酸或其他無機酸類,也可以用有機酸,其中以93~98%的硫酸較為合適。
4、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當溫度,是10~100℃,一般以常溫(20~40℃)較合適。
5、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尿醛聚合反應,在攪拌或不攪拌的條件下均可完成。通常投加尿素后略事攪拌即可,可不作連續攪拌。
6、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尿醛聚合反應,其反應所需的時間因PH,溫度等條件不同而有差異。在PH=2,t=40℃的條件下,反應完成時間為1~2小時。
7、根據權利要求1和權利要求4的合成,一次聚合工藝的特征是按尿醛重量比為2∶1,向廢水中一次投足尿素,一次反應即可取得97%以上的除醛率。二次聚合工藝的目的是節約尿素用量,其特征是首先按尿醛重量比為1∶1投加尿素,進行第一次反應,并分離反應沉淀產物,第一次除醛率約70~80%。然后根據第一次反應后水中殘余甲醛濃度,按尿醛重量比為2∶1投加補充尿素,進行第二次聚合,以取得完全的除醛率。二次聚合的總尿醛比為1.4~1.5∶1。
8、根據權利要求1,權利要求3,權利要求4和權利要求7的合成,尿醛聚合生成沉淀產物的反應,可用直接法或間接法來實現。直接法的特征在于先將含醛廢水調至酸性、再投加尿素、直接生成沉淀產物。間接法的特征在于先將廢水的PH調至中性或堿性,再投加尿素,這時首先生成名謂羥甲基脲的水溶性中間產物,然后將水溶液酸化,再生成不溶性沉淀產物。間接法除醛工藝應用于需事先用蒸餾或蒸發等方法,從含醛水溶液中分離與甲醛共存的其他揮發性有機組分的場合。另一種間接法是變定法,即將含有低分子量可溶性尿醛樹脂的廢水酸化加熱,使其中的可溶性樹脂變為不溶性沉淀物從廢水中分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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