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汽車的行李箱地毯、汽車行李箱和具有其的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320118459.6 | 申請日: | 2023-0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406335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5 |
| 發明(設計)人: | 侯宇澤;彭云;丁文泉;滕永泉;李東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3/01 | 分類號: | B60R13/01;B60R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玉霞 |
| 地址: | 510030 廣東省廣州市越***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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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行李箱 地毯 具有 | ||
1.一種汽車的行李箱地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地毯部,所述第一地毯部為板體形狀;
第二地毯部,所述第二地毯部為板體形狀且連接在所述第一地毯部的后端,
其中,所述行李箱地毯具有第一支撐狀態和第二支撐狀態,所述行李箱地毯在所述第一支撐狀態和所述第二支撐狀態之間可切換,在所述第一支撐狀態,所述第一地毯部和所述第二地毯部均水平設置且前后排布,在所述第二支撐狀態,所述第二地毯部水平設置,所述第一地毯部的后端與所述第二地毯部相連且前端向上傾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地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毯部包括第一基板和至少覆蓋在所述第一基板的上表面的第一表皮,所述第二地毯部包括第二基板和至少覆蓋在所述第二基板的上表面的第二表皮,所述第一基板與所述第二基板為分體件,所述第一表皮和所述第二表皮為一體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李箱地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毯部還包括:柔性件,所述柔性件連接在所述第一基板的前端且包裹在所述第一表皮的內側,所述柔性件適于通過所述第一表皮與座椅抵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李箱地毯,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件為沿左右延伸的海綿條。
5.一種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行李箱主體,所述行李箱主體的內側限定出容納腔,所述容納腔的內表面設有上下間隔布置的第一支撐結構和第二支撐結構;
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行李箱地毯,所述行李箱地毯設于所述容納腔內,所述行李箱地毯在所述容納腔內具有第一放置位置和第二放置位置,所述第一放置位置位于所述第二放置位置的上側,所述行李箱地毯在所述第一放置位置時,所述行李箱地毯為所述第一支撐狀態且支撐于所述第一支撐結構上,所述行李箱地毯在所述第二放置位置,所述行李箱地毯為所述第二支撐狀態且支撐于所述第二支撐結構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主體包括:C柱飾板和尾門檻飾板,所述C柱飾板兩個,兩個所述C柱飾板前后延伸且左右間隔布置,所述尾門檻飾板左右延伸且設于所述C柱飾板的后側,所述C柱飾板和所述尾門檻飾板上均形成有所述第一支撐結構和所述第二支撐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結構包括:
第一凸塊,所述第一凸塊形成于所述C柱飾板的前端且朝向容納腔內凸起;
第二凸塊,所述第二凸塊形成于所述C柱飾板上,所述第二凸塊前后延伸且位于所述第一凸塊的后側;
第三凸塊,所述第三凸塊形成于所述C柱飾板的后端且向前朝向所述容納腔內凸起;
第四凸塊,所述第四凸塊形成于所述尾門檻飾板上,所述第四凸塊向前凸起且與所述第三凸塊左右排布,
所述行李箱地毯在所述第一放置位置時,所述行李箱地毯支撐于所述第一凸塊、所述第二凸塊、所述第三凸塊和所述第四凸塊上。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結構包括:
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形成于所述C柱飾板的前端,在從后往前的方向上,所述第一凸起的上側表面為向上傾斜延伸的斜面;
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形成于所述C柱飾板上,所述第二凸起前后延伸且連接在所述第一凸起的后側;
第三凸起,所述第三凸起形成于所述C柱飾板的后端且向前朝向所述容納腔內凸起;
第四凸起,所述第四凸起形成于所述尾門檻飾板上,所述第四凸起向前凸起且與所述第三凸起左右排布,
所述行李箱地毯在所述第二放置位置時,所述第一地毯部支撐于所述第一凸起的上表面,所述第二地毯部支撐于所述第二凸起、所述第三凸起和所述第四凸起上。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C柱飾板的前端形成有向后開口的第一限位槽和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二限位槽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槽的下側,在所述第一放置位置時,所述行李箱地毯的前端伸入所述第一限位槽內,在所述第二放置位置,所述行李箱地毯的前端伸入所述第二限位槽內。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5-9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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