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車輛能量管理方法、系統(tǒng)、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310532084.2 | 申請日: | 2023-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552176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黃斌;許佳洛;付翔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0F3/00 | 分類號: | B60F3/00;B60W20/00;B60W20/15 |
| 代理公司: | 武漢智嘉聯(lián)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2231 | 代理人: | 張璐 |
| 地址: | 430070 湖***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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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能量 管理 方法 系統(tǒng)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車輛能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建立水陸兩棲車輛行駛工況識別數據庫;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行駛工況識別數據庫,獲取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
獲取水陸兩棲車輛的需求功率;
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確定動力電池SOC的上限值和下限值;
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需求功率和動力電池SOC的上限值和下限值,確定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
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執(zhí)行與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對應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以控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按照所述能量管理控制策略運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能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確定動力電池SOC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包括:
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行駛工況不是水上行駛時,確定動力電池SOC的陸上上限值和陸上下限值;
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行駛工況是水上行駛時,確定動力電池SOC的水上上限值和水上下限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能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為陸上行駛工況、入水行駛工況、水上行駛工況、出水行駛工況和灘涂及軟基路面行駛工況中的一種,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至少包括陸上增程模式、陸上全驅模式、水上機械直驅模式、水上并聯(lián)機械直驅模式、水上純電驅動模式、車輪噴泵模式和出水全驅模式,所述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需求功率和動力電池SOC的上限值和下限值,確定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包括:
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為陸上行駛工況時,確定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為陸上增程模式;
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為入水行駛工況時,基于當前路面情況,確定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
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為水上行駛工況時,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需求功率及動力電池SOC的上限值和下限值,確定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
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為出水行駛工況時,基于當前路面情況,確定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
當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當前行駛工況為灘涂及軟基路面行駛工況時,確定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為陸上全驅模式。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能量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執(zhí)行與所述水陸兩棲車輛的驅動模式對應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包括:
當所述驅動模式為陸上增程模式時,執(zhí)行所述陸上增程模式的基于規(guī)則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
當所述驅動模式為陸上全驅模式時,執(zhí)行所述陸上全驅模式的基于路面識別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
當所述驅動模式為水上機械直驅模式時,執(zhí)行所述水上機械直驅模式的基于規(guī)則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
當所述驅動模式為水上并聯(lián)機械直驅模式時,執(zhí)行所述水上并聯(lián)機械直驅模式的等效燃油消耗最小控制策略;
當所述驅動模式為水上純電驅動模式時,執(zhí)行所述水上純電驅動模式的基于規(guī)則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
當所述驅動模式為車輪噴泵模式時,執(zhí)行所述車輪噴泵模式的基于路面識別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
當所述驅動模式為出水全驅模式時,執(zhí)行所述出水全驅模式的基于路面識別的能量管理控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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