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310136947.4 | 申請日: | 2023-0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104125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2 |
| 發明(設計)人: | 豐逍野;劉寧波;周舒;王旭;劉康;王朋飛;張照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7/42 | 分類號: | E02D27/42;E02D27/12;E02D27/14;E02D5/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大卓悅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69 | 代理人: | 熊雨靜 |
| 地址: | 430048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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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陸上 樁基 施工 方法 | ||
1.一種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作業平臺施工:在地面上施工形成樁基及承臺作業平臺,其頂面與承臺底標高相同;
步驟二、埋設第一鋼護筒:在地面內埋設第一鋼護筒,其中心軸線與待施工樁基的中心軸線重合,且所述第一鋼護筒的直徑大于待施工樁基的直徑;
步驟三、鉆孔作業:按設計要求在地面內鉆孔形成樁孔;
步驟四、吊放鋼筋籠:在樁孔外周的作業平臺上安裝鋼筋籠下放架,其輔助鋼筋籠下放至樁孔內,鋼筋籠下放架的高度高于混凝土超灌高度;
步驟五、安裝第二鋼護筒:在作業平臺上安裝第二鋼護筒,其中心軸線與待施工樁基的中心軸線重合,所述第二鋼護筒的高度大于設計的混凝土超灌高度;
步驟六、安放導管:首先安裝導管架,其輔助導管下放至樁孔內;
步驟七、安裝斜坡通道:斜坡通道安裝于鉆孔外周的作業平臺上,然后混凝土罐車通行至斜坡通道上固定;
步驟八、灌注混凝土:料斗與導管連接,并通過混凝土罐車澆筑樁基混凝土直至達到混凝土超灌要求高度;
步驟九、破除樁頭:先拆除導管架、鋼筋籠下放架及斜坡通道,然后再拆除第二鋼護筒并鑿除樁頭混凝土;
步驟十、拔出第一鋼護筒:在超灌要求高度混凝土初凝前將第一鋼護筒拔出,完成樁基施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一中,作業平臺施工首先對地面放坡開挖至承臺底標高以下,然后進行混凝土硬化形成硬化面,其厚度為承臺底標高與開挖面頂標高之差,硬化面在樁位處比樁徑大設定范圍內的空間不硬化,形成作業平臺。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鋼護筒的直徑大于樁基樁徑10~20cm,所述第一鋼護筒的高度略高于作業平臺,所述第一鋼護筒的直徑略小于第二鋼護筒直徑。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籠下放架包括:
架體,其為由型鋼拼裝而成的方形框架結構,所述架體位于樁孔的外圍,所述第二鋼護筒位于所述架體內側;
多個齒板,其均勻間隔且滑動設置于所述架體上,所述齒板朝向或者遠離樁口中心滑動以定位或固定鋼筋籠。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架體四角處均設置有連接架體相鄰兩邊的加強板,所述架體四角及其對應的加強板上均設置有固定板,兩塊固定板的中心設置有貫通的通道,所述齒板位于通道內滑動;或者所述架體的四條邊中心均設置有通孔,所述齒板位于通孔內滑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鋼護筒為拼裝結構且包括一對半圓形筒體,所述半圓形筒體的兩端均垂直向外設置有連接鋼板,一對半圓形筒體通過對應的一對連接鋼板以連接螺栓連接為一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管架的兩端擱置于所述鋼筋籠下放架上,所述導管架包括主體架,其為工字鋼組成的長條形方形框架結構,所述主體架包括三段標準段和一對改造段一體而成,所述標準段為工字鋼結構,所述改造段為工字鋼將兩側的翼緣板切割后形成的結構,一對改造段對稱設置且與三段標準段交錯形成為一體式結構,一對改造段恰好位于不干涉所述導管架長度方向的兩處鋼筋籠處,所述主體架中部設置有卡板,其中心設置有卡孔,所述卡孔的中心軸線與樁孔的中心軸線重合,所述卡孔恰好配合導管穿過,所述主體架在鋼筋籠內部的兩側標準段上設置有豎直的防護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坡通道包括坡道和主體平臺,所述坡道為斜面且所述主體平臺為水平面,所述坡道與所述主體平臺平滑連接為一體,所述混凝土罐車通過所述坡道通行至所述主體平臺上并穩定停駐于主體平臺上,所述斜坡通道由多根橫、縱、豎向型鋼拼焊形成框架結構或通過多干個框架組拼面板構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坡通道的高度不小于灌注混凝土狀態時料斗頂距離硬化面高度與混凝土罐車卸料斗距離硬化面高度之差。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陸上樁基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鋼護筒的高度略低于鋼筋籠下放架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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