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310080510.3 | 申請日: | 2023-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160837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6 |
| 發明(設計)人: | 曾勇;阮祖云;李德壯;黃紅光;華超;曾維權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汽埃安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04 | 分類號: | B60K1/04;B60L50/60;B60L58/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飛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857 | 代理人: | 劉慧珍 |
| 地址: | 510006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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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車 | ||
1.一種電動車,包括車身地板、乘員艙與電池艙,其特征在于,所述乘員艙與所述電池艙位于所述車身地板相對的兩側;
所述電池艙的頂部具有頂壁,所述頂壁為所述車身地板的表面;所述電池艙的底部為背向所述乘員艙的開口,所述電池艙內設置有電池單元與液冷板,所述液冷板位于所述車身地板與所述電池單元之間,所述電池單元連接于所述電池艙的頂壁;
所述車身地板還連接有底護板,所述底護板將所述電池艙底部的開口蓋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元與所述車身地板螺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元與所述車身地板之間還通過粘接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元包括電芯與安裝框架,所述電芯安裝固定于所述安裝框架且位于所述安裝框架限定的封閉區域內,所述安裝框架連接于所述電池艙的頂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元還設置有第一防爆閥,所述第一防爆閥與所述液冷板位于所述電池單元的不同側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艙設置有透氣防爆閥,所述透氣防爆閥能夠將所述電池艙內的氣體向車尾排出。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護板與所述電池單元之間具有間隙。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護板為厚度在0.8~2mm范圍內的金屬結構件,所述底護板與所述電池單元之間具有3~10mm的間隙。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前艙、后艙、BMS與BDU,所述BMS與所述BDU信號連接,所述BMS與所述電池單元信號連接;所述BMS與所述BDU設置于所述前艙或所述后艙。
10.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艙內設置有多個所述電池單元與多個所述液冷板,所述電池單元與所述液冷板一一對應設置,不同的所述液冷板之間并聯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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