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2310022462.2 | 申請日: | 2023-0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931510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4-07 |
| 發明(設計)人: | 張陽;黃利軍;彭國仲;王斌斌;何小琴;江濤;白旭;陳立平;金龍;鄭旭;武鎖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首鋼京唐鋼鐵聯合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1/28 | 分類號: | G01N1/28;G01N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 11302 | 代理人: | 王瑞琳 |
| 地址: | 063200***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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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焦煤 全自動 工藝 | ||
1.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將樣品投入到人工投料裝置,機械手將樣品倒入一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通過一號縮分機縮分出水分樣、水分存查樣、棄樣和第一過程樣;
步驟二:水分樣經過罐裝進入樣瓶,并通過風動送樣發送至化驗室,水分存查樣罐裝進入樣瓶后進入存查樣柜,第一過程樣由機械手倒入二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通過一號縮分機縮分出第二過程樣和棄料,棄料由機械手倒入棄料斗;
步驟三:第二過程樣通過三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通過二號縮分機,縮分成四部分樣品,分別為存查樣、結焦煤樣、第三過程樣和棄樣;
步驟四:存查樣由機械手倒入五號研磨縮分儀縮分形成樣品,樣品由機械手夾取倒入罐裝位進行瓶裝,通過風動送樣發送至存查樣柜,結焦煤樣由機械手倒入四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通過三號縮分機縮分出結焦煤存查樣和結焦煤分析樣,結焦煤分析樣經過罐裝進入樣瓶,并通過風動送樣發送至化驗室,結焦煤存查樣罐裝入瓶后通過風動送樣進入存查樣柜,棄料由機械手倒入棄料斗;
步驟五:第三過程樣經過五號研磨縮分儀縮分出研磨樣、研磨清洗樣和棄料,研磨清洗樣由機械手倒入五號研磨縮分儀進行設備清洗,隨后由機械手夾取研磨樣倒入五號研磨縮分儀進行研磨,研磨后的樣品倒入三號縮分機縮分出工分存查樣和工分樣,工分樣經過罐裝進入樣瓶,并通過風動送樣發送至化驗室進行分析,工分存查樣經過罐裝進入樣瓶,并通過風動送樣發送至存查樣柜留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一中投入的樣品的重量為16~20kg,樣品經過一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粒度小于或等于13mm,破碎后的樣品通過一號縮分機縮分出含量大于500g的水分樣、含量大于500g的水分存查樣、棄樣以及含量大于15kg的第一過程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一中若投入的樣品的粒度小于或等于13mm,則不需要通過一號破碎機破碎,可直接通過一號縮分機縮分樣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水分存查樣罐裝進入樣瓶后進入存查樣柜保留7天,第一過程樣由機械手倒入二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通過一號縮分機縮分出第二過程樣和棄料,其中第二過程樣的含量大于3.75kg。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第二過程樣可進入烘箱進行烘干。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三中第二過程樣通過三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粒度小于或等于3mm,并通過二號縮分機,縮分成四部分樣品,分別為存查樣、結焦煤樣、第三過程樣和棄樣,其中存查樣的粒度小于或等于3mm,且含量大于2kg,結焦煤樣的含量大于700g,第三過程樣的含量大于700g。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四中3mm存查樣由機械手倒入五號研磨縮分儀縮分形成樣品,樣品由機械手夾取倒入罐裝位分別裝入三個樣瓶,并通過風動送樣發送至存查樣柜保留7天。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焦煤的全自動制樣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四中結焦煤樣由機械手倒入四號破碎機,破碎后的樣品的粒度小于或等于1.5mm,破碎后的樣品通過三號縮分機縮分出結焦煤存查樣和結焦煤分析樣,其中結焦煤存查樣的含量大于300g,結焦煤分析樣的含量大于300g,結焦煤分析樣經過罐裝進入樣瓶,并通過風動送樣發送至化驗室,結焦煤存查樣罐裝入瓶后通過風動送樣進入存查樣柜保留7天,棄料由機械手倒入棄料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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