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池包及用電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23290766.7 | 申請日: | 2022-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350492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14 |
| 發明(設計)人: | 陳興地;王鵬;孫占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50/244 | 分類號: | H01M50/244;H01M50/249;H01M50/289;H01M50/2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進京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06 | 代理人: | 李天鳳 |
| 地址: | 352100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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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用電 裝置 | ||
1.一種電池包,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體,圍合形成有容納腔,所述箱體包括位于自身頂部并用于界定所述容納腔的承載件;及
電池單體,容納于所述容納腔內;
其中,所述承載件具有面向所述容納腔的承載面,所述承載面被構造為平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在豎直方向,所述承載面的正投影的面積N1與所述承載件的正投影的面積N2滿足:N1/N2≥0.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在豎直方向,所述承載面的正投影呈矩形。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件具有承載部及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圍合連接在所述承載部的邊緣,所述承載部用于界定所述容納腔,所述連接部連接于所述箱體除所述承載件之外的部分;
其中,所述承載部面向所述容納腔的內表面構造形成所述承載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部相較于所述連接部沿背離所述容納腔的方向突出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部背離所述容納腔的外表面與所述承載面相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體懸吊于所述承載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體面向所述承載件的外表面為第一外表面,所述電池單體包括電極端子,所述電極端子布置于所述電池單體除所述第一外表面之外的外表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體具有與所述第一外表面相背設置的第二外表面,所述電極端子布置于所述第二外表面。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單體與所述承載件粘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還包括位于自身底部的底蓋,所述底蓋用于界定所述容納腔,所述底蓋與所述電池單體間隔設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還包括底蓋和邊框,所述邊框圍合形成有在豎直方向的兩端貫通設置的空腔,所述底蓋和所述承載件分別蓋合于所述空腔在豎直方向的相背兩端,所述底蓋、所述邊框和所述承載件共同圍合形成所述容納腔。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件與所述邊框固定連接或一體成型。
14.一種用電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所述電池包用于為所述用電裝置提供電能。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電裝置包括車輛,所述電池包設置于所述車輛車身的底部。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用電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豎直方向,所述承載件與所述車身的距離L滿足:L≥0。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用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經由所述承載件與所述車身連接。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用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件被配置為形成所述車身底盤的至少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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