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222600655.5 | 申請日: | 2022-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8729452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4 |
| 發明(設計)人: | 陶健;陶云川;王敬;李永勝;袁偉;梁斌;戎浩;劉軻;徐乙文;劉艷強;張芳燕;梁超;李鑫;門昌灝;劉佳;李晉山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西省交通運輸安全應急保障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16 | 分類號: | G08G1/16;H02J7/35 |
| 代理公司: | 山西仲辰翰淼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27 | 代理人: | 周發軍 |
| 地址: | 030006 山***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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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高速公路 視距 不良 路段 風險 智能 感知 預警系統 | ||
1.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行車安全誘導與預警裝置(3)和控制裝置,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沿高速公路彎道部分的外側邊緣至少設置兩個,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至少在高速公路彎道部分的入彎處和出彎出各設置一個,固定安裝在高速公路彎道部分入彎處和出彎處的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的信號接收端分別朝向高速公路彎道部分入彎處和出彎處的上游來車方向,所述行車安全誘導與預警裝置(3)沿高速公路彎道部分的兩側邊緣分別設置多個,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的輸出端與所述控制裝置的輸入端信號連接,所述控制裝置的輸出端與所述行車安全誘導與預警裝置(3)的輸入端信號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車安全誘導與預警裝置(3)之間的間距為20-24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用于接收和反饋信號的系統控制器(2)和用于分析處理并反饋信號的服務器,所述系統控制器(2)包括第一輸入端口、第二輸入端口、第一輸出端口和第二輸出端口,所述第一輸入端口與所述第一輸出端口的信號傳遞方向指向所述服務器,所述第二輸入端口與所述第二輸出端口信號傳遞方向指向所述行車安全誘導與預警裝置(3),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的輸出端與所述系統控制器(2)的第一輸入端口信號連接,所述系統控制器的第一輸出端口與所述服務器的輸入端信號連接,所述服務器的輸出端與所述系統控制器(2)的第二輸入端口信號連接,所述系統控制器(2)的第二輸出端口與所述行車安全誘導與預警裝置(3)的輸入端信號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供電能源裝置,所述供電能源裝置包括交通事件雷達太陽能供電裝置和主控制器太陽能供電裝置,所述交通事件雷達太陽能供電裝置與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電連接,所述主控制器太陽能供電裝置與所述系統控制器(2)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件雷達太陽能供電裝置包括太陽能板(5)、第一電池組和太陽能供電系統控制器,所述太陽能板(5)與所述太陽能供電系統控制器電連接,所述太陽能供電系統控制器與所述第一電池組電連接,所述第一電池組與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電連接,所述交通事件雷達太陽能供電裝置與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固定安裝在第一桿柱(6)上,所述第一桿柱(6)固定安裝在高速公路彎道部分外邊緣的原地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太陽能供電裝置包括所述太陽能板(5)、第二電池組和所述太陽能供電系統控制器,所述太陽能板(5)與所述太陽能供電系統控制器電連接,所述太陽能供電系統控制器與所述第二電池組電連接,所述第二電池組與所述系統控制器(2)電連接,所述主控制器太陽能供電裝置和所述系統控制器(2)固定安裝在第二桿柱(7)上,所述第二桿柱(7)固定安裝在高速公路彎道部分外邊緣的原地面上。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高速公路視距不良路段風險智能感知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件感知裝置(1)包括多目標事件檢測雷達(101)和接入控制箱(102),所述多目標事件檢測雷達(101)的輸出端與所述接入控制器的輸入端電連接,所述接入控制器的輸出端與所述系統控制器(2)的輸入端信號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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