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輔助轉運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20196409.5 | 申請日: | 2022-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7023454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2 |
| 發明(設計)人: | 朱傳平;胡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三一中型起重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25/10 | 分類號: | B65D25/10;B65D6/08;B65D25/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隆源天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73 | 代理人: | 徐蘇明 |
| 地址: | 410600 湖南省長沙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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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輔助 轉運 裝置 | ||
1.一種輔助轉運裝置,用于工程機械,所述工程機械包括支腿(7)和配重塊(5),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兩個承載結構(2),至少兩個所述承載結構(2)適于共同承載所述支腿(7),至少兩個所述承載結構(2)之間的區域形成一承載空間,適于承載所述配重塊(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架(1),至少兩個所述承載結構(2)設置于所述底架(1),所述底架(1)上至少兩個所述承載結構(2)之間的區域形成所述承載空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兩個所述承載結構(2)上分別設置有第一限位結構,所述第一限位結構用于與所述支腿(7)限位配合以實現對所述支腿(7)的限位;
所述底架(1)上所述承載結構(2)之間的區域設置有第二限位結構(3),所述第二限位結構(3)適于限制所述配重塊(5)的位移。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結構包括第一限位塊(211),至少一個所述承載結構(2)上設置有第一限位塊(211),所述第一限位塊(211)適于與所述支腿(7)的側壁抵接;
和/或,所述第一限位結構包括插接件(221),至少一個所述承載結構(2)上設置有所述插接件(221),所述插接件(221)適于與所述支腿(7)插接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述承載結構(2)設置為支撐架(21),所述支撐架(21)包括支撐件(213)和沿第一方向延伸的橫桿件(214),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承載結構(2)的分布方向呈預設角度設置,所述支撐件(213)的上下兩端分別與所述橫桿件(214)和所述底架(1)連接,所述橫桿件(214)適于承載一個或多個所述支腿(7)。
6.根據權利要求2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至少兩個所述承載結構(2)共同承載所述支腿(7)時,所述支腿(7)在水平面的投影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底架(1)所覆蓋的區域之外。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一個所述承載結構(2)設置為限位座(22),所述限位座(22)位于所述底架(1)的一端,所述限位座(22)適于實現對所述支腿(7)的一端的承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座(22)上設置有插接件(221),所述插接件(221)適于與所述支腿(7)上用于與所述工程機械的本體連接的銷軸孔插接配合。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限位架(4),所述限位架(4)至少部分位于所述支撐架(21)和所述限位座(22)之間,所述底架(1)上所述限位架(4)和所述支撐架(21)之間的區域適于承載所述配重塊(5);
所述限位架(4)包括第二豎桿件(41)和連接件(42),兩個所述第二豎桿件(41)分別與所述底架(1)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兩端連接,所述連接件(42)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二豎桿件(41)連接;所述第二豎桿件(41)的高度高于所述支撐架(21)的高度。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輔助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吊耳(6),所述支撐架(21)和所述限位架(4)上分別設置有所述吊耳(6),或者,所述支撐架(21)、所述限位架(4)和所述底架(1)上分別設置有所述吊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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