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底盤及無人物流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271710.9 | 申請日: | 2022-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44733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9 |
| 發明(設計)人: | 陳春暉;王振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舍弗勒技術股份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G7/00 | 分類號: | B60G7/00;B60G7/04;B60G13/00;B62D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吳邊 |
| 地址: | 德國黑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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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底盤 無人 物流 | ||
1.一種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包括沿所述車輛底盤橫向設置的左輪模組和右輪模組,所述左輪模組和所述右輪模組均包括:
轉向節(10),包括上連接端(11)和下連接端(12);
上擺臂(20),所述上擺臂(20)與所述轉向節(10)的上連接端(11)轉動連接;
下擺臂(30),所述下擺臂(30)與所述轉向節(10)的下連接端(12)轉動連接,
其中,所述左輪模組的下擺臂(31)橫向越過所述車輛底盤的縱向中心線(L1),所述右輪模組的下擺臂(32)橫向越過所述車輛底盤的縱向中心線(L1),使所述左輪模組的下擺臂(31)與所述右輪模組的下擺臂(32)在橫向(A)上部分重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擺臂(30)至少包括第一下擺臂(33)和第二下擺臂(34),
其中,沿所述縱向中心線(L1)方向上,所述左輪模組的下擺臂(31)的第一下擺臂(33)和第二下擺臂(34)與所述右輪模組的下擺臂(32)的第一下擺臂(33)和第二下擺臂(34)交叉間隔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下擺臂(33)和所述第二下擺臂(34)結構不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左輪模組的下擺臂(31)和所述右輪模組的下擺臂(32)結構相同,且所述左輪模組的下擺臂(31)和所述右輪模組的下擺臂(32)呈中心對稱布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擺臂(30)的橫向內端設置有襯套桿(35),所述襯套桿(35)朝遠離所述下擺臂(30)橫向外端的一側向上傾斜翹起。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擺臂(20)包括左輪模組的上擺臂(21)和右輪模組的上擺臂(22),所述左輪模組的上擺臂(21)和所述右輪模組的上擺臂(22)結構相同,且所述右上擺臂(22)和所述左上擺臂(21)呈中心對稱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擺臂(20)至少包括第一上擺臂(23)和第二上擺臂(24),
其中,沿所述縱向中心線方(L1)向上,所述左輪模組的上擺臂(21)的第一上擺臂(23)和第二上擺臂(24)與所述右輪模組的上擺臂(22)的第一上擺臂(23)和第二上擺臂(24)交叉間隔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底盤還包括傾斜設置的減震器(40),所述減震器(40)的下端連接在所述下擺臂(30)的橫向外端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底盤還包括轉向拉桿(50),所述轉向節(10)還包括中連接端(13),所述轉向拉桿(50)與所述轉向節(10)的中連接端(13)轉動連接。
10.一種無人物流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輪;
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底盤,所述轉向節(10)安裝在所述車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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