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在審
| 申請號: | 202211082170.X | 申請日: | 2022-09-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8922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4-04 |
| 發明(設計)人: | 稻見拓真;中山伸之;馬場寬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自達汽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B62D21/15;B60K1/04;B60K1/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樸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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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車體 構造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被設置在具備行駛用馬達及向該行駛用馬達供給電力的電池單元的電動汽車上,其特征在于,具備:
地板面板,構成設有供乘員就座的座椅的乘員空間的地板;以及
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延伸的中心架,在所述乘員空間的車寬方向中央部從所述地板面板向上方分離而配設,
所述電池單元具有配設在所述地板面板的下方且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延伸的電池架,
所述電池架及所述中心架的配設位置被設定為,在俯視時所述電池架與所述中心架成為彼此重合的位置關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架配設在車寬方向中央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前側馬達支撐架,該前側馬達支撐架從所述電池單元的前部向車輛前方延伸,并且在所述電池單元的車輛前方支撐所述行駛用馬達。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前側馬達支撐架,該前側馬達支撐架從所述電池單元的前部向車輛前方延伸,并且在所述電池單元的車輛前方支撐所述行駛用馬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后側馬達支撐架,該后側馬達支撐架從所述電池單元的后部向車輛后方延伸,并且在所述電池單元的車輛后方支撐所述行駛用馬達。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后側馬達支撐架,該后側馬達支撐架從所述電池單元的后部向車輛后方延伸,并且在所述電池單元的車輛后方支撐所述行駛用馬達。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后側馬達支撐架,該后側馬達支撐架從所述電池單元的后部向車輛后方延伸,并且在所述電池單元的車輛后方支撐所述行駛用馬達。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后側馬達支撐架,該后側馬達支撐架從所述電池單元的后部向車輛后方延伸,并且在所述電池單元的車輛后方支撐所述行駛用馬達。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電池單元的前部,設有在車寬方向上延伸的前側件,
在所述電池單元的后部,設有在車寬方向上延伸的后側件,
所述電池架從所述前側件延伸至所述后側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汽車的車體構造,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前圍板,該前圍板從所述地板面板的前部向上方延伸,劃分出所述乘員空間的車輛前部,
所述前側件固定于所述前圍板的下部,
所述中心架的前部連結于所述前圍板上的從所述地板面板向上方分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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