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及電動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837813.0 | 申請日: | 2022-07-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118558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6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平;仇丹梁;褚佳瑋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動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80 | 分類號: | B60L53/80;B60K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周穎;何橋云 |
| 地址: | 510700 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中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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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包快換 導向 裝置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用于引導沿電動車輛的長度方向或寬度方向并列排布的多個電池包分別與所述電動車輛的豎向掛接;
所述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包括分別設置于各所述電池包與所述電動車輛之間的第一導向單元,所述第一導向單元包括至少一個主導向機構以及與所述主導向機構配合的輔導向機構;
所述主導向機構用于所述電池包掛接于所述電動車輛時的豎向導向,所述輔導向機構用于與所述主導向機構配合限制所述電池包在水平面內的轉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導向機構還用于限制所述電池包沿水平方向的移動,所述輔導向機構還用于所述電池包掛接于所述電動車輛時的豎向導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導向機構包括沿豎直方向延伸的主導向銷以及與所述主導向銷配合的主導向孔,所述輔導向機構包括沿豎直方向延伸的輔導向銷以及與所述輔導向銷配合的輔導向孔;所述主導向銷與所述主導向孔相匹配,所述輔導向銷與所述輔導向孔間隙配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導向銷為圓形銷,所述主導向孔為圓孔;
所述輔導向銷為圓形銷,所述輔導向孔為長圓孔;或,所述輔導向銷為削邊銷,所述輔導向孔為圓孔,所述削邊銷的定位圓弧連線的法線指向所述主導向銷的中心。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導向銷和所述主導向孔中的一個設置于所述電池包,另一個設置于所述電動車輛;所述輔導向銷和所述輔導向孔中的一個設置于所述電池包,另一個設置于所述電動車輛;
和/或,所述主導向機構和輔導向機構分別設有兩個,兩個所述主導向機構和兩個所述輔導向機構對應于所述電池包頂部的四個端角區域設置;
和/或,所述主導向機構和所述輔導向機構分別設有一個,所述主導向機構和所述輔導向機構對應于所述電池包頂部的兩個對角區域設置;
和/或,所述主導向銷和/或所述輔導向銷的自由端設有引導錐面。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還包括分別設置于各所述電池包與所述電動車輛之間的第二導向單元,所述第二導向單元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導向機構,所述第二導向機構包括導向槽以及與所述導向槽相對設置且相互配合的至少一個導向塊,所述導向塊朝向所述導向槽的一端設有導向斜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斜面位于所述導向塊上對應所述導向槽槽壁的兩側,且所述導向斜面向所述導向槽內側傾斜;
和/或,所述第二導向機構設有兩個,兩個所述第二導向機構的所述導向槽平行間隔設置,兩個所述導向槽分別位于所述電池包的長度方向的兩相對側;
和/或,所述導向槽的長度方向平行于所述電池包的長度方向;
和/或,所述電池包通過多個鎖止組件掛接于所述電動車輛,所述鎖止組件包括設置于所述電池包與所述電動車輛之間且相互配合的鎖機構和鎖軸,所述鎖機構包括鎖基座,所述導向塊設有多個,分別形成于多個所述鎖基座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電池包與所述電動車輛連接時,所述第一導向單元的所述主導向銷和所述主導向孔先于所述第二導向單元的所述導向槽和所述導向塊配合連接,所述第一導向單元的所述輔導向銷和所述輔導向孔先于所述第二導向單元的所述導向槽和所述導向塊配合連接。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包快換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向機構的所述導向槽與所述導向塊間隙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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