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建筑物抬升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703541.5 | 申請日: | 2022-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96133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30 |
| 發明(設計)人: | 黃國偉;紀玉燕;鄧天航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維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23/06 | 分類號: | E04G23/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王嬌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高***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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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筑物 抬升 裝置 | ||
本發明涉及建筑物抬升設備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建筑物抬升裝置,用于抬升預定物體,包括:沿豎直方向延伸的支撐柱、固定在所述支撐柱上且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套筒、穿過所述套筒并可沿所述套筒升降移動的升降柱、與所述套筒可拆卸連接的支撐臺、支撐在所述支撐臺上并具有升降部的頂升器,以及與所述升降柱可拆卸連接并支撐在所述升降部上的連接件,以及用于制動所述升降柱的制動機構;所述升降柱具有用于與所述預定物體固定連接的連接部。實現不需要墊高或者更替千斤頂便能抬升建筑物,進而減少人工成本和縮短施工周期。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建筑物抬升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建筑物抬升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自身住宅或建筑功能需求的提高,對樓層凈高要求也不斷在增加,許多即有建筑物層高無法滿足需求。
通常采用的抬升方法有:斷柱頂升法和拆建樓層法。斷柱頂升法:在建筑每根柱子上同時制作上、下包柱式柱帽,采用千斤頂支撐上、下柱帽后切斷柱子,切斷后的柱子分成具有上柱帽的預定物體和具有下柱帽的支撐柱,通過所有千斤頂的同步抬升預定物體達到拉伸柱高的目的,從而逐步抬升建筑層高,達到目標高度后接駁柱子,最后拆除上、下柱帽。拆建樓層法:拆除柱頂樓層后,將柱子接高至目標高度后重新澆搗新的樓層。
現有的斷柱頂升法由于受到千斤頂單次的最大抬升高度(簡稱:行程)為20cm,當抬升高度要求較高時,需要不斷更替及墊高千斤頂,如抬升2米,則每個千斤頂需更換10次,人工成本高,施工周期長。拆建樓層法需拆除重建原有樓層,導致施工造價高,施工工期較長。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抬升裝置以實現不需要墊高或者更替千斤頂便能抬升建筑物,進而減少人工成本和縮短施工周期。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建筑物抬升裝置,用于抬升預定物體,包括:沿豎直方向延伸的支撐柱、固定在所述支撐柱上且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套筒、穿過所述套筒并可沿所述套筒升降移動的升降柱、與所述套筒可拆卸連接的支撐臺、支撐在所述支撐臺上并具有升降部的頂升器,以及與所述升降柱可拆卸連接并支撐在所述升降部上的連接件,以及用于制動所述升降柱的制動機構;所述升降柱具有用于與所述預定物體固定連接的連接部。
本發明實施例一種建筑物抬升裝置與現有技術相比,其有益效果在于:通過在支撐柱上設置套筒和穿過并可相對套筒滑動的升降柱,在套筒上設置用于支撐頂升器的支撐臺,在升降柱上可拆卸設置有連接件,頂升器的升降部定在連接件的下方,頂升器不斷的頂升連接件進而帶動升降柱進行升降,在頂升器的升降部頂升至行程最大值時,通過制動機構來限制升降柱的移動,將升降部反向運動至行程最低值,并拆除連接件,再安裝在升降部上端的升降柱上,升降部頂升后抵接在連接件上,再解除制動機構對升降柱的限制,升降部繼續抬升升降柱,以此不斷的重復上述操作便可實現不斷的抬升預定物體但可避免更換頂升器或者墊高頂升器的情況,縮短了施工周期。
進一步的,所述制動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套筒側面上的第一銷孔、均設置在所述升降柱側面上的多個第二銷孔,以及可插拔式的第一定位銷;多個所述第二銷孔沿所述升降柱的延伸方向間隔設置;所述第一銷孔的軸線與多個所述第二銷孔的軸線均在同一平面內且相互平行,且所述第一銷孔的軸線可與任意一個所述第二銷孔的軸線重合;所述第一定位銷可插入軸線相互重合的所述第一銷孔和所述第二銷孔以限制所述升降柱相對于所述套筒發生運動。通過在套筒和升降柱的延伸方向上分別對應設置有第一銷孔和第二銷孔,當頂升器的升降部延伸至最大值附近時,若出現第一銷孔和第二銷孔的軸線對齊后可插入第一定位銷以限制升降柱相對于套筒的滑動,該結構簡單操、作方便且安全可靠。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銷孔的數量為多個,且多個所述第一銷孔沿所述套筒的延伸方向上間隔設置。設置多個第一銷孔能便于找到存在第一銷孔和第二銷孔的軸線對齊。或者能插入多根第一定位銷來限制升降柱的運動,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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