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座椅以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2210582781.4 | 申請日: | 2022-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75065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6 |
| 發明(設計)人: | 王元虎;黃九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寧波吉利汽車研究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02 | 分類號: | B60N2/02;B60N2/12;B60N2/9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王征;臧建明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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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座椅 以及 車輛 | ||
1.一種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
坐墊,可相對于所述底座轉動,且具有平行于所述底座的第一位置以及相對于所述底座傾斜的第二位置;
第一連桿組件,包括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頂端與所述坐墊的第一端鉸接,所述第一連桿的底端與所述第二連桿的頂端鉸接,所述第二連桿的底端與所述底座的第一端鉸接;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二連桿之間的夾角被配置成在所述底座由第一位置運動至第二位置過程中,由銳角逐漸增大;
還包括第三連桿與第一驅動器,所述第三連桿的中部與所述底座鉸接,所述第三連桿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的底端鉸接,所述第三連桿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一驅動器鉸接,所述第一驅動器鉸接于所述底座,且被配置為向所述第三連桿提供線性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桿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三連桿的第二端均高于所述第三連桿的中部。
3.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四連桿與第二驅動器,所述第四連桿的底端與所述第二驅動器的底端均鉸接于所述底座的第二端,所述第四連桿的頂端與所述第二驅動器的頂端均與所述坐墊的第二端固定,所述第二驅動器被配置為向所述底座的第二端提供線性力。
4.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腿撐、第二連桿組件以及第三驅動器,所述腿撐與所述坐墊的第一端通過第二連桿組件鉸接,所述第三驅動器用于驅動所述第二連桿組件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組件包括第五連桿與第六連桿,所述第五連桿的第一端與所述坐墊的第一端鉸接,所述第五連桿的第二端與所述第六連桿的第一端鉸接,所述第三驅動器用于驅動所述第二連桿組件繞著所述第五連桿與所述坐墊的第一端的鉸接處轉動;
至少部分所述腿撐設置在所述第五連桿的第一端與所述第六連桿的第二端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連桿的第一端與所述腿撐之間鉸接有第七連桿,所述第六連桿的第二端與所述腿撐之間鉸接有第八連桿,所述第七連桿與所述第八連桿交叉設置,且所述第七連桿的中部與所述第八連桿的中部鉸接;和/或,
所述第六連桿包括第一段與第二段,所述第一段與所述第五連桿鉸接,所述第二段與所述第一段連接且相對于所述第一段彎折,所述第二段遠離所述第一段的一端鉸接有所述第三驅動器的輸出端,所述第三驅動器被配置為向所述第二段提供線性力。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腿撐包括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連桿組件連接,所述第二部分可活動連接于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相對于所述第一部分運動,以伸長或縮短所述腿撐。
8.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肩托與靠背,所述靠背的底端與所述坐墊的第二端鉸接,所述肩托的兩個側壁與所述靠背的頂端的兩個側壁一一對應鉸接,所述肩托的兩個側壁之間固定有頂壁,所述肩托的頂壁具有與所述靠背的頂端抵接的第一位置以及遠離所述靠背的頂端的第二位置。
9.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身以及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座椅安裝于所述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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