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報警方法、裝置及車輛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210498834.4 | 申請日: | 2022-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87262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君;沈剛;趙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5/00 | 分類號: | B60Q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黎雷 |
| 地址: | 511458 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黃閣鎮(zhèn)金***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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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報警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車輛報警方法、裝置及車輛,涉及汽車領域,以解決相關技術中聲音報警方式的提示效果較差的問題。所述方法包括:獲取電動車輛的環(huán)境聲音信息,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包括第一聲音頻率;在所述電動車輛與障礙物之間的距離滿足預設條件的情況下,確定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對應的目標報警聲音,其中,所述目標報警聲音的第二聲音頻率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的第一聲音頻率之差大于第一預設值;控制所述電動車輛以所述第二聲音頻率發(fā)出所述目標報警聲音。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汽車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車輛報警方法、裝置及車輛。
背景技術
與燃油汽車相比,由于電動汽車無需配置發(fā)動機,電動汽車在行駛過程中一般不會發(fā)出轟鳴聲。
相關技術中,為了保證道路周邊行人的安全,一般在電動汽車上配置聲音報警器。電動汽車通過聲音報警器發(fā)出提示聲音,提示道路周邊行人注意行駛車輛。
然而,由于聲音報警器發(fā)出固定的提示聲音,這種聲音報警方式未考慮到道路周邊實時環(huán)境的因素,固定的提示聲音的提示效果較差。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申請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輛報警方法、裝置及車輛,以解決相關技術中聲音報警方式的提示效果較差的問題。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輛報警方法,包括:
獲取電動車輛的環(huán)境聲音信息,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包括第一聲音頻率;
在所述電動車輛與障礙物之間的距離滿足預設條件的情況下,確定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對應的目標報警聲音,其中,所述目標報警聲音的第二聲音頻率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的第一聲音頻率之差大于第一預設值;
控制所述電動車輛以所述第二聲音頻率發(fā)出所述目標報警聲音。
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輛報警裝置,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電動車輛的環(huán)境聲音信息,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包括第一聲音頻率;
確定模塊,用于在電動車輛與障礙物之間的距離滿足預設條件的情況下,確定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對應的目標報警聲音,其中,所述目標報警聲音的第二聲音頻率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的第一聲音頻率之差大于第一預設值;
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電動車輛以所述第二聲音頻率發(fā)出所述目標報警聲音。
第三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zhì),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zhì)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執(zhí)行時實現(xiàn)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驟。
第四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存儲器和處理器,所述存儲器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時實現(xiàn)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驟。
第五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輛,所述車輛包括如第二方面所述的車輛報警裝置。
本申請實施例能夠達到以下有益效果:
在本申請實施例中,獲取電動車輛的環(huán)境聲音信息,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包括第一聲音頻率;在所述電動車輛與障礙物之間的距離滿足預設條件的情況下,確定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對應的目標報警聲音,其中,所述目標報警聲音的第二聲音頻率與所述環(huán)境聲音信息的第一聲音頻率之差大于第一預設值;控制所述電動車輛以所述第二聲音頻率發(fā)出所述目標報警聲音。這樣,根據(jù)電動車輛的環(huán)境聲音信息確定目標報警聲音,由于環(huán)境聲音信息的聲音頻率與目標報警聲音的聲音頻率之間的差距比較顯著,道路周邊行人能夠比較明顯地注意到電動車輛發(fā)出的目標報警聲音,報警提示效果較好。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申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申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申請,并不構成對本申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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