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425797.4 | 申請日: | 2022-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635408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7 |
| 發明(設計)人: | 任紅媛;司美澆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瑞明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3/046 | 分類號: | E02D3/046;E02D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胡程瀟 |
| 地址: | 100054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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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夯錘下 落差 作為 質量 控制 深層 強夯法 系統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及系統,該方法包括在施工區域的作業面成孔;向孔內加入樁體材料后進行一輪孔內深層強夯;一輪孔內深層強夯的步驟包括:通過卷揚機和繩體將夯錘在初始高度處于靜止狀態,而后夯錘下落,利用夯錘的下落對孔內的樁體材料進行n次孔內深層強夯,記錄每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中夯錘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計算夯錘在第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與夯錘在第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之間的第一差值,當第一差值大于等于第一目標差值時,判定為合格的一輪孔內深層強夯。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地基施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二十世紀初,由法國率先發明了強夯法技術,該技術是在地面用一個圓柱形的鐵錘,通過自由落體從空中釋放,自由落體落到地面,對地面進行平拍的處理方式,屬于預處理。該技術于1970年引進中國,并在全國陸續使用,但是該技術存在以下兩點問題:1、圓柱形的平錘在地面平拍,導致加固的地基強度低,通常強夯后處理的強度低于150kPa;2、不加入樁體材料,僅是對地面拍實,導致對地下處理深度受到影響,超過地面以下8米的深層地基難以被處理。
隨著國家發展,在全國各地區的不同地質條件,需要建設各類建筑物、構筑物,設計指標不同,需要處理的地基深度越來越深,有些場地需要處理的地基深度達到近100米;有些場地需要處理的地基設計強度不低于400kPa以上,造成強夯技術已經逐漸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
應對而來的孔內深層強夯法技術,其發明的優點是:1、處理深度更深;2、處理過程中需要加入樁體材料;3不同的地質條件和設計指標,需要的工藝也不同,但是隨著孔內深層強夯法技術的推廣和使用,在工藝上對工程質量的要求更高,而工藝參數需要針對不同的地質條件和不同的設計指標進行量身化定值,制定工藝值,克服人為因素沒有目標值,導致無法保證工程質量。因此,亟需一種便于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方法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及系統,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不便于判斷一輪孔內深層強夯是否合格的技術問題,實現一輪孔內深層強夯是否合格的準確判斷,便于進行質量控制。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包括:
在施工區域的作業面成孔;
向所述孔內加入樁體材料后進行一輪孔內深層強夯;
所述一輪孔內深層強夯的步驟包括:通過卷揚機和繩體來控制所述夯錘的高度提升,所述夯錘在下落的初始高度處于靜止狀態,而后所述夯錘下落,利用所述夯錘的下落對所述孔內的所述樁體材料進行n次孔內深層強夯,且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中所述夯錘的起始高度相同,記錄每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中所述夯錘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計算所述夯錘在第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與所述夯錘在第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之間的第一差值,當所述第一差值大于等于第一目標差值時,判定為合格的一輪孔內深層強夯;和/或計算所述夯錘在每相鄰兩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之間的第二差值,當所述第二差值小于等于第二目標差值時,判定為合格的一輪孔內深層強夯;
其中,n為大于等于2的整數。
根據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所述夯錘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對應于所述繩體的放繩量,所述夯錘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差對應于所述繩體的放繩量的距離差。
根據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所述繩體的放繩量的測量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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