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425797.4 | 申請日: | 2022-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635408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7 |
| 發明(設計)人: | 任紅媛;司美澆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瑞明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3/046 | 分類號: | E02D3/046;E02D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胡程瀟 |
| 地址: | 100054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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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夯錘下 落差 作為 質量 控制 深層 強夯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施工區域的作業面成孔;
向所述孔內加入樁體材料后進行一輪孔內深層強夯;
所述一輪孔內深層強夯的步驟包括:通過卷揚機和繩體來控制所述夯錘的高度提升,所述夯錘在下落的初始高度處于靜止狀態,而后所述夯錘下落,利用所述夯錘的下落對所述孔內的所述樁體材料進行n次孔內深層強夯,且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中所述夯錘的起始高度相同,記錄每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中所述夯錘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計算所述夯錘在第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與所述夯錘在第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之間的第一差值,當所述第一差值大于等于第一目標差值時,判定為合格的一輪孔內深層強夯;和/或計算所述夯錘在每相鄰兩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之間的第二差值,當所述第二差值小于等于第二目標差值時,判定為合格的一輪孔內深層強夯;
其中,n為大于等于2的整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夯錘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對應于所述繩體的放繩量,所述夯錘的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的距離差對應于所述繩體的放繩量的距離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繩體的放繩量的測量方式包括:
所述繩體的一端與所述卷揚機相連,所述繩體的另一端與所述夯錘相連,所述卷揚機至所述夯錘兩端及繩體之間及周圍的范圍內安裝有用于測量繩體的放繩量的測量單元;
所述測量單元信號連接有計算單元,所述計算單元用于計算第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與第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之間的差值和/或計算每相鄰兩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之間的差值;
所述第一差值對應于第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與第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之間的差值;
所述第二差值對應于每相鄰兩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之間的差值。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單元信號連接有比較單元,所述比較單元用于將所述第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與第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之間的差值與所述第一目標差值進行比較,和/或將所述每相鄰兩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放繩量之間的差值與所述第二目標差值進行比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繩體的放繩量的測量方式包括:
所述夯錘在一輪孔內深層強夯內完成一次下落至靜止狀態或最小下落運動狀態后,在所述繩體上進行位置標記,根據所述繩體上的標記位置之間的距離差計算所述第一差值和/或第二差值;
所述第一差值對應于最近一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標記位置與第一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標記位置之間的距離差;
所述第二差值對應于每相鄰兩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的標記位置之間的距離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夯錘下落差作為質量控制的孔內深層強夯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輪孔內深層強夯的n次孔內深層強夯過程中,所述繩體相對于同一參照物進行位置標記,所述參照物包括卷揚機或設置于卷揚機上的參照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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