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車廂預冷卻策略的電動化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257658.5 | 申請日: | 2022-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12286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30 |
| 發明(設計)人: | L·麥克德莫特;W·普西;威廉·斯圖爾特·約翰斯頓;曼弗雷德·科貝爾施泰因;L·柯林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劉小峰;陳黎明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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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車廂 預冷 策略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電動化車輛,其包括:
電池,其中所述電動化車輛使用存儲在所述電池中的能量進行推進;
車廂;
熱管理系統,所述熱管理系統被配置為對所述電池和所述車廂進行熱調節;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當如果所述電動化車輛在當前狀況下行駛,則所述電池的預期冷卻負荷超過上限電池冷卻負荷閾值時,遵循車廂預冷卻策略以對所述車廂進行預冷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基于所述電池的溫度來確定所述電池的所述預期冷卻負荷。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僅在所述電動化車輛停放時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器僅在所述車廂的溫度超過上限車廂溫度閾值時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一旦所述控制器已經開始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一旦所述車廂的所述溫度下降到比所述上限車廂溫度閾值低預定量,所述控制器就停止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當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時,所述控制器基于所述電動化車輛是否插電以及基于用戶輸入而選擇性地啟用車廂鼓風機和車廂空調中的一者或兩者。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當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并且當所述電動化車輛未插電時,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發出啟用車廂鼓風機僅達第一時間段的第一指令。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如果所述車廂的所述溫度在所述第一時間段之后沒有下降到比所述上限車廂溫度閾值低預定量,則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發出在所述用戶輸入允許的情況下啟用所述車廂空調的第二指令。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當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并且當所述電動化車輛插電時,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發出啟用所述車廂鼓風機和所述車輛空調兩者的指令。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一旦所述控制器已經開始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所述控制器就在預定時間量之后停止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當所述電動化車輛已經停放的時間段超過上限時間閾值時,所述控制器不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當所述車廂的所述溫度低于所述上限車廂溫度閾值時,所述控制器不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當所述電動化車輛的續航里程低于下限續航里程閾值時,所述控制器不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化車輛,其中當所述電池的溫度低于上限電池溫度閾值時,所述控制器不遵循所述車廂預冷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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