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服務器、電力管理系統及電力管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248324.1 | 申請日: | 2022-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085305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0 |
| 發明(設計)人: | 木野村茂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B60L58/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張謨煜;段承恩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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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服務器 電力 管理 系統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服務器、電力管理系統及電力管理方法。存在使用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強度超過限制值的電力量的行駛被限制的綠色地區。服務器(3)具備:I/O端口(33),取得從充電設備(2)供給的電力的排放強度;及處理器(31),將從充電設備(2)充電到蓄電池(11)的電力量與經由I/O端口(33)取得的排放強度建立對應而管理。處理器(31)基于蓄積于蓄電池(11)的電力量中的排放強度未達到限制值的電力量來判定車輛(1)是否能夠在綠色地區中行駛,將其判定結果向車輛(1)的用戶通知。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服務器、電力管理系統及電力管理方法,更特定地說,涉及管理車輛的電力信息的技術。
背景技術
在蓄積于車輛的行駛用蓄電池的電力量中,可能包含來源于火力發電、原子能發電、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各種各樣的發電方式的電力量。已知有將蓄積于蓄電池的電力量按照發電方式(或者按照發電時的溫室效應氣體的產生量)進行區分的管理手法(例如參照日本特開2020-86911號公報)。
另外,存在要求排氣的排出的降低或者禁止排氣的排出的區域由法規或政策等設定的情況。這樣的區域被稱作“綠色地區”或“ZEV(Zero Emission Vehicle:零排放車輛)地區”(例如參照日本特開2019-85094號公報)。也已知有對綠色地區或ZEV地區等特定的地區使用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統)及無線通信技術來設置虛擬的邊界線的被稱作“地理圍欄(geofence)”的技術。
發明內容
現在,一般來說,若車輛進行所謂的EV(Electric Vehicle:電動車輛)行駛(不驅動發動機而消耗蓄積于蓄電池的電力量的行駛),則綠色地區內的行駛被允許。然而,本發明人著眼于將來可能產生以下這樣的課題。
預想今后電動汽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普及會進展。另一方面,各國的溫室效應氣體的削減目標也有可能進一步變高。這樣一來,作為在綠色地區內行駛的條件,有可能追究在發電產生蓄積于車輛的蓄電池的電力量時產生了何種程度的溫室效應氣體。其結果,僅靠是否能夠進行EV行駛,可能無法管理是否是可以在綠色地區內行駛的車輛。
本公開為了解決上述課題而完成,本公開的目的在于合適地管理在設置有與伴隨于發電的溫室效應氣體的產生量相關的限制的地區中行駛的車輛。
(1)本公開的第1方面的服務器管理車輛的電力信息。車輛包括由從充電設備供給的電力充電的蓄電裝置。服務器具備:接口,取得關于從充電設備供給的電力的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強度;及處理器,將從充電設備充電到蓄電裝置的電力量與經由接口取得的排放強度建立對應而管理。處理器基于蓄積于蓄電裝置的電力量中的排放強度未達到限制值的電力量來判定上述車輛是否能夠在使用排放強度超過限制值的電力量的行駛被限制的行駛限制地區中行駛,將其判定結果向車輛的用戶通知。
(2)處理器在排放強度未達到限制值的電力量超過基準量的情況下將允許行駛限制地區的行駛向用戶通知,另一方面,在排放強度未達到限制值的電力量低于基準量的情況下將不允許行駛限制地區的行駛向用戶通知。
在上述(1)、(2)的構成中,處理器將從充電設備充電到蓄電裝置的電力量與排放強度建立對應而管理(電力著色)。由此,服務器能夠掌握在蓄積于蓄電裝置的電力量中以何種程度包含有排放強度未達到限制值的電力量(清潔電力量)。由此,根據上述(1)、(2)的構成,能夠合適地管理在行駛限制地區中行駛的車輛。
(3)處理器在車輛進入行駛限制地區之前將判定結果向用戶通知。
在上述(3)的構成中,在車輛進入行駛限制地區之前,判定結果向用戶通知。由此,例如,能夠避免用戶在行駛限制地區的跟前才知道不可進入而困擾的事態。另外,用戶能夠采取合適的行動(選擇不通過行駛限制地區的路線等)。
(4)本公開的第2方面的電力管理系統具備上述服務器和車輛。車輛包括顯示裝置。顯示裝置以能夠從車輛的內部目視確認的方式顯示判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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