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判定有疲勞駕駛交通違法風險的車輛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210106495.0 | 申請日: | 2022-0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198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14 |
| 發明(設計)人: | 黃淑兵;蔡崗;姜鑒鐸;肖鵬飛;黃靖博;黃瑛;周云龍;孔晨晨;趙磊;張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G08B21/06 |
| 代理公司: | 無錫盛陽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27 | 代理人: | 黃瑩;張寧 |
| 地址: | 21415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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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判定 疲勞 駕駛 交通 違法 風險 車輛 方法 | ||
1.一種判定有疲勞駕駛交通違法風險的車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驟:
S1:預設一個事故數據采集時間段;
采集所述事故數據采集時間段內的事故認定原因為疲勞駕駛的事故數據,構成事故數據集;
所述事故數據包括:事故認定原因、事故發生時間、道路代碼、號牌種類、號牌號碼、車輛類型、車輛使用性質;
S2:預設一個軌跡采集時間段;
基于所述事故數據集,找到所有的事故車輛;
在卡口軌跡通行數據平臺中,以所述事故車輛發生事故時間為截止點,提取每一輛所述事故車輛在事故發生前的所述軌跡采集時間段內的卡口通行軌跡,記做卡口通行軌跡歷史數據集;
S3:基于預設的切割條件,對每個所述事故車輛對應的所述卡口通行軌跡歷史數據集分別進行切割,得到每個所述事故車輛對應的卡口通行軌跡片段;
所述切割條件基于非事故車輛軌跡數據集確定,包括:安全行駛的車輛對應的速度、行駛時間間隔、行駛距離;
S4:基于所述卡口通行軌跡歷史數據集、所述卡口通行軌跡片段,采集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
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包括:行駛天數、出行次數、通行省份數量、活躍時長、出行時長、出行里程、夜間行駛天數、夜間行駛天數占比、夜間活躍時長;
S5:將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中的每個指標分別按照數值由低到高排列,基于每個指標分別進行計算,得到每個指標對應的評價標準1集合和評價標準2集合:
所述評價標準1:找到每個指標包括的所有指標值,計算該指標中大于等于每個指標值的車輛的占比,記做評價標準1;每個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中所有指標值對應的評價標準1構成所述評價標準1集合;
所述評價標準2:基于極差標準化方法,計算每個指標中每個指標值對應的極差標準化值,記做評價標準2;每個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中所有指標值對應的評價標準2構成所述評價標準2集合;
S6:針對每個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分別計算,得到對應的疲勞駕駛判斷標準指標;具體的指標判斷方法包括:
a1:逐一取出每一個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記作待判斷基本指標;
a2:將所述待判斷基本指標中每個具體指標值對應的評價標準1、評價標準2分別做乘法得到標準積,做加法得到標準和;
a3:找到所述標準積最大和所述標準和最大的指標值,分別記做積最大待選標準與和最大待選標準;
a4:找到所述積最大待選標準和所述和最大待選標準對應的車輛數,分別記做N-multi和N-sum;
a5:設,所述卡口通行軌跡歷史數據集中包括的總車輛數為N;
判斷N-multi和N-sum是否都小于N/2;
如果是,則對應的所述待判斷基本指標刪除,不參與后續計算;取出其他的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循環執行步驟a2~a5;直至所有指標都參與過判斷;
否則,判斷N-multi和N-sum是否都大于N/2,如果是,則執行步驟a6;
否則,N-multi和N-sum中,只存在一個值大于N/2,執行步驟a7;
a6:比較積最大待選標準與和最大待選標準的指標值的大小,選擇數值大的指標值,設置為所述待判斷基本指標對應的所述疲勞駕駛判斷標準指標;繼續取出其他的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循環執行步驟a2~a5;
a7:判斷N-multi是否大于N/2;
如果N-multiN/2,則將所述積最大待選標準,設置為所述待判斷基本指標對應的所述疲勞駕駛判斷標準指標;
否則,N-sumN/2,則將所述最大待選標準,設置為所述待判斷基本指標對應的所述疲勞駕駛判斷標準指標;
繼續取出其他的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循環執行步驟a2~a5;直至所有指標都參與過判斷;
S7:統計所有的所述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對應的疲勞駕駛判斷標準指標,并進行檢驗后,得到疲勞駕駛風險車輛判斷標準;
S8:獲取待判斷車輛號牌;
基于所述待判斷車輛號牌提取所述軌跡采集時間段內的歷史軌跡數據,記作待判斷軌跡數據集;
基于預設的所述切割條件,對每個所述待判斷車輛號牌對應的所述待判斷軌跡數據集進行切割,得到每個所述待判斷車輛號牌對應的卡口通行軌跡片段,記作:待判斷軌跡片段;
基于所述待判斷軌跡數據集、所述待判斷軌跡片段,采集每個所述待判斷車輛號牌對應的事故車輛通行基本指標,記作待判斷基本指標;
將每一輛車的所述待判斷基本指標與所述疲勞駕駛風險車輛判斷標準進行比較,完全符合所述疲勞駕駛風險車輛判斷標準的車輛,記作:有疲勞駕駛交通違法風險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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