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方法、系統及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075816.5 | 申請日: | 2022-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35186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06 |
| 發明(設計)人: | 羅玉庭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8/14 | 分類號: | B60L58/14;B60Q1/50 |
| 代理公司: | 重慶華科專利事務所 50123 | 代理人: | 黃啟梅 |
| 地址: | 400023 ***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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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充電 指示 放電 狀態 控制 方法 系統 汽車 | ||
1.一種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確定電池對外放電時,基于電池剩余電量控制充電口燈(1)的顯示狀態;
其中,在電池剩余電量超過預設電量時,控制充電口燈(1)按照預存的第一預設顯示狀態進行顯示;
在電池剩余電量低于預設電量時,控制充電口燈(1)按照預存的第二預設顯示狀態進行顯示;
第一預設顯示狀態與第二預設顯示狀態不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接收到用戶對第一預設顯示狀態和/或第二預設顯示狀態對應的顯示顏色的設置指令時,更新預存的第一預設顯示狀態和/或第二預設顯示狀態的對應顯示顏色;
在接收到用戶對第一預設顯示狀態和/或第二預設顯示狀態對應的顯示頻率的設置指令時,更新預存的第一預設顯示狀態和/或第二預設顯示狀態的對應顯示頻率。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電池剩余電量超過預設電量時,控制充電口燈(1)按照預存的第一預設顯示顏色進行常亮或閃爍顯示;
在電池剩余電量低于預設電量時,控制充電口燈(1)以特定頻率按照預存的第二預設顯示顏色進行常亮或閃爍顯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預設顯示狀態中的第一預設顯示顯色和第二預設顯示狀態中的第二預設顯示顏色相同時,
若電池剩余電量超過預設電量,控制充電口燈(1)按照預存的第一預設顯示顏色進行常亮顯示;
若電池剩余電量低于預設電量,控制充電口燈(1)以特定頻率按照預存的第二預設顯示顏色進行閃爍顯示。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預設顯示狀態中的第一預設顯示顯色和第二預設顯示狀態中的第二預設顯示顏色不同時,
若電池剩余電量超過預設電量,控制充電口燈(1)按照預存的第一預設顯示顏色進行常亮或閃爍顯示;
若電池剩余電量低于預設電量,控制充電口燈(1)以特定頻率按照預存的第二預設顯示顏色進行常亮或閃爍顯示。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確定電池對外放電時,通過用戶交互裝置(7)顯示車輛進入對外放電狀態的提示信息;
在電池對外放電的過程中,若電池剩余電量低于預設電量,通過用戶交互裝置(7)顯示電池剩余電量低于設置下限的提示信息。
7.一種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充電口燈(1),電源管理控制器(9)及整車控制器(5);
所述電源管理控制器(9)在檢測到電池對外放電的信號后,向整車控制器(5)發送電池剩余電量,所述整車控制器(5)基于電池剩余電量控制充電口燈(1)的顯示狀態;
其中,在電池剩余電量超過預設電量時,所述整車控制器(5)控制充電口燈(1)按照預存的第一預設顯示狀態進行顯示;
在電池剩余電量低于預設電量時,所述整車控制器(5)控制充電口燈(1)按照預存的第二預設顯示狀態進行顯示;
第一預設顯示狀態與第二預設顯示狀態不同。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利用充電口燈指示放電狀態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供用戶對充電口燈(1)的顯示顏色和/或顯示頻率進行調整的用戶交互裝置(7);
所述用戶交互裝置(7)和所述電源管理控制器(7)均通過網關連接整車控制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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