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有效
| 申請號: | 202210045033.2 | 申請日: | 2022-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1301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4 |
| 發明(設計)人: | 王雷;管大勝;俞斌;張序洋;王雨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承飛航空特種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18 | 分類號: | B62D21/18;B64F1/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王劍 |
| 地址: | 201613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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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管線 加油車 底盤 大梁 | ||
本申請提供的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包括下沉段、前支撐端及后支撐段。前支撐段連接于下沉段的前端。后支撐段連接于下沉段的后端。下沉段向下凹陷,下沉段的上表面低于前支撐段和后支撐段的上表面,下沉段的下表面低于前支撐段和后支撐段的下表面。如此設置,使下沉段可以容納升降平臺的下部分,從而可降低升降平臺的頂端距離地面的高度,進而保證管線加油車的整體高度下降,且不超過2m。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領域航油加油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
背景技術
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又稱車架,是管線加油車的基體。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是增加車底以及整車的行駛剛性,從而有利于提高整車在行駛的安全性。
相關技術中,管線加油車的上裝組件組裝于底盤大梁。然而,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從前端的上表面到后端的上表面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這樣可能會造成組裝完成的上裝組件的高度超過2m,不符合管線加油車的相關規定。
發明內容
本申請提供一種旨在保證上裝組件的高度不超過2m的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
本申請提供一種管線加油車的底盤大梁,其中包括包括:下沉段;
前支撐段,連接于所述下沉段的前端;及
后支撐段,連接于所述下沉段的后端,所述下沉段向下凹陷,所述下沉段的上表面低于所述前支撐段和所述后支撐段的上表面,所述下沉段的下表面低于所述前支撐段和所述后支撐段的下表面。
可選的,所述下沉段的上表面為水平面,所述前支撐段包括與所述下沉段的上表面平行的前段平面,所述后支撐段包括與所述下沉段的上表面平行的后段平面,所述前段平面與所述后段平面在高度方向平齊,所述下沉段的上表面與所述前段平面、所述后段平面的高度差的范圍值為180mm~200mm。
可選的,所述底盤大梁包括連接所述下沉段與所述前支撐段的前連接段,以及連接所述下沉段與所述后支撐段的后連接段,所述前連接段的下端與所述下沉段連接,上端與所述前支撐段連接,所述后連接段的下端與所述下沉段連接,上端與所述后支撐段連接,所述前連接段的上端相對于豎直面向遠離所述后連接段的一側傾斜,所述后連接段的上端相對于豎直面向遠離所述前連接段的一側傾斜。
可選的,所述下沉段包括前后方向延伸的第一下沉梁和第二下沉梁,所述第一下沉梁與所述第二下沉梁平行且間隔設置,所述下沉段還包括連接所述第一下沉梁與所述第二下沉梁的連接梁。
可選的,所述前支撐段包括相接的前支撐前段和前支撐后段,所述前支撐后段連接所述前支撐前段與所述下沉段,所述前支撐前段的前端向下傾斜。
可選的,所述前支撐后段設置為變截面梁;和/或
所述前支撐前段設置為等截面梁。
可選的,所述前支撐后段包括相連接的第一子段和第二子段,所述第一子段連接于所述前支撐前段的后端,所述第二子段連接于所述下沉段的前端,所述第一子段的橫截面從前向后逐漸增大。
可選的,所述第二子段設置為等截面梁。
可選的,所述后支撐段包括相接的后支撐前段和后支撐后段,所述后支撐前段連接所述后支撐后段與所述下沉段,所述后支撐前段的橫截面與所述后支撐后段的橫截面不相等。
可選的,所述后支撐前段設置為變截面梁,所述后支撐前段的橫截面從前向后逐漸減小;和/或
所述后支撐后段設置為等截面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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