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可電驅動的機動車的蓄能器底板組件在審
| 申請號: | 202180071786.4 | 申請日: | 2021-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368022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30 |
| 發明(設計)人: | M·舒爾茲;R·施靈;T·沃爾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04 | 分類號: | B60K1/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邱大元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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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驅動 機動車 蓄能器 底板 組件 | ||
1.用于可電驅動的機動車的蓄能器底板組件,該蓄能器底板組件包括:底板組件(1),該底板組件具有相應的橫梁(2),所述橫梁在相應的側檻梁(3)之間延伸并且在該橫梁的下側布置有車輛底板(6);和布置在車輛底板(6)之下的電蓄能器裝置(5),所述電蓄能器裝置容納在多件式的蓄能器殼體(4)中,
其特征在于,所述蓄能器殼體(4)的殼體上部(6)構成所述底板組件(1)的車輛底板并且通過至少一個氣密連接件(8)與至少一個殼體下部(7)連接,以形成所述蓄能器殼體(4),該蓄能器殼體在所述橫梁(2)的下側固定在所述底板組件(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能器底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部(6)由塑料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蓄能器底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下部(7)與在所述橫梁(2)的下側固定、特別是不可拆卸地固定的殼體上部(6)可拆卸地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蓄能器底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蓄能器裝置(5)與可拆卸的殼體下部(7)連接。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蓄能器底板組件,其特征在于,相應的連接元件(11)在所述殼體下部(7)與所述殼體上部(6)之間延伸,相應的固定元件(13、15)、特別是螺紋元件能從殼體下部(7)和/或殼體上部(6)擰入到所述連接元件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蓄能器底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元件(11)構造為相對于所述殼體下部(7)和/或所述殼體上部(6)是氣密的。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蓄能器底板組件,其中,氣密的所述蓄能器殼體(4)裝配在所述底板組件(1)上并且特別是不是機動車的白車身的組成部分。
8.用于制造可電驅動的機動車的蓄能器底板組件的方法,該蓄能器底板組件包括:底板組件(1),該底板組件具有相應的橫梁(2),所述橫梁在相應的側檻梁(3)之間延伸并且在該橫梁的下側布置有車輛底板(6);和布置在車輛底板(6)之下的電蓄能器裝置(5),所述電蓄能器裝置容納在多件式的蓄能器殼體(4)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通過至少一個氣密連接件(8)將蓄能器殼體(4)的構成車輛底板的殼體上部(6)與至少一個殼體下部(7)連接,以形成蓄能器殼體(4),和
——將氣密的蓄能器殼體(4)在橫梁(2)的下側固定在底板組件(1)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將所述蓄能器殼體(4)固定在所述橫梁(2)的下側之后,通過密封劑(16)密封所述底板組件(1)。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下部(7)在維修情況下通過可拆卸的連接元件(13)被從不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橫梁(2)的下側的殼體上部(6)上取下。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該方法還包括如下的步驟:在將氣密的蓄能器殼體(4)在所述橫梁(2)的下側固定在底板組件(1)上的步驟之前,實施對蓄能器殼體(4)的密封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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