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電式制動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180032953.4 | 申請日: | 2021-03-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51583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23 |
| 發明(設計)人: | 邁克爾·普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格林布瑞可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8/1761 | 分類號: | B60T8/1761;B60T13/7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潘小軍;王偉達 |
| 地址: | 奧地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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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電 制動 設備 | ||
1.機電式制動設備(1),所述機電式制動設備包括至少一個機電式制動器(2),其中,所述制動器(2)具有
-至少一個摩擦面(3),
-至少一個襯片托架(4),所述襯片托架帶有至少一個制動襯片(5),和
-至少一個電馬達(6),所述電馬達用于所述襯片托架(4)的能預定的運動,
其中,所述制動設備(1)具有控制和監查單元(9),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被構造成用于在輸入側接收制動作用請求并至少間接地驅控所述電馬達(6)以實現所述制動襯片(5)施加到所述摩擦面(3)上的能預定的壓緊力(22),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9)還被構造成用于:
-從所述制動作用請求獲知所述壓緊力(22)的目標主壓緊力值(26),
-從所述制動襯片(5)與所述摩擦面(3)的首次接觸開始,將所述壓緊力(22)調設為在所述目標主壓緊力值(26)的25%~60%之間的范圍內的初始壓緊力值(25),
-在經過首次接觸后的第一時間段(23)之后,將所述壓緊力(22)提高至所述目標主壓緊力值(2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設備(1)被構造成用于實施所述襯片托架(4)的運動以利用最大速度的70%~100%和/或最大加速度的70%~100%之間的范圍內的加速度來消除所述制動襯片(5)和所述摩擦面(3)之間的氣隙(1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設備(1)具有操縱機械裝置(7),所述襯片托架(4)支承在所述操縱機械裝置上,并且所述襯片托架(6)通過所述操縱機械裝置與所述電馬達(6)連接,并且所述操縱機械裝置(7)具有非線性傳動比,所述非線性傳動比如下地形成,即,所述電馬達(6)的恒定轉速轉化為所述襯片托架(4)在所述氣隙(11)中的大的路程變化,而恒定轉速在所述制動襯片(5)與所述摩擦面(3)的接觸區域內轉化為所述襯片托架(4)的小的路程變化。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9)以高轉速驅動所述電馬達(6),尤其是通過在所述電馬達(6)中的磁場減弱,來消除所述氣隙(11)。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設備(1)包括至少一個彈動傳感器(17),尤其是包括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和/或位置傳感器和/或長度傳感器,所述彈動傳感器與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9)連接,并且第一時間段(23)的持續時間基于所述彈動傳感器(17)的彈動數據由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9)獲知。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時間段(23)是恒定值,尤其是200ms至600ms,優選300ms至500ms,所述恒定值存儲在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9)中。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9)在所述第一時間段(23)之內將所述壓緊力(22)提高到所述目標主壓緊力值(26)的40%與55%之間的值。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1),其特征在于,在達到所述目標主壓緊力值(26)之后,所述控制和監查單元(9)進一步提高所述壓緊力(22)以補償衰減效應。
9.車輛(18),所述車輛具有至少一個前輪(19),其中,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機電式制動設備(1)布置在所述前輪(19)上以制動所述前輪(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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