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據存證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180003020.2 | 申請日: | 2021-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17502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1 |
| 發明(設計)人: | 趙君杰;沈鴻翔 | 申請(專利權)人: |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東方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31 | 分類號: | G06F21/31;G07C5/08;B60W30/18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楊凱程 |
| 地址: | 10001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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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據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計算機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數據存證方法,包括:
檢測到車輛的操控人員實施的模式切換行為,所述模式切換行為用于觸發將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在手動駕駛模式和自動駕駛模式之間進行切換;
獲取所述模式切換行為對應的第一數據,所述第一數據包括所述車輛的車輛標識以及所述模式切換行為對應的切換觸發信息和時間信息;
將所述第一數據存證至區塊鏈網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所述獲取所述模式切換行為對應的第一數據之前,還包括:
生成包含所述操控人員的身份信息的模式切換請求;
將所述模式切換請求發送至所述自動駕駛模式對應的決策服務器,并接收所述決策服務器返回的模式切換響應,其中,所述模式切換響應用于表明所述操控人員是否具有針對所述自動駕駛模式的使用權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模式切換響應表明所述操控人員具有針對所述自動駕駛模式的使用權限的情況下,將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在手動駕駛模式和自動駕駛模式之間進行切換;以及,
在所述模式切換響應表明所述操控人員不具有針對所述自動駕駛模式的使用權限的情況下,拒絕將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在手動駕駛模式和自動駕駛模式之間進行切換。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
所述切換觸發信息包括:所述模式切換請求和所述模式切換響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模式切換行為為模式切換動作,所述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所述模式切換動作,將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在手動駕駛模式和自動駕駛模式之間進行切換,其中,所述切換觸發信息包括記錄有所述模式切換行為的視頻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模式切換行為對應的第二數據,所述第二數據包括下述至少之一:所述車輛的車輛標識、車輛位置、車輛狀態參數、車輛環境參數、所述模式切換行為的行為參數;
將所述第二數據發送至所述自動駕駛模式對應的決策服務器。
7.根據權利要求2-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決策服務器包括:
云端服務器或者部署在所述車輛中的邊緣服務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一數據還包括所述操控人員的身份信息,
所述方法還包括:對所述身份信息進行加密處理;
所述將所述第一數據存證至區塊鏈網絡,包括:將加密處理后的所述身份信息存證至區塊鏈網絡。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將所述第一數據存證至區塊鏈網絡,包括:
確定所述第一數據對應的待上鏈數據,并在所述區塊鏈網絡中發起針對所述待上鏈數據的區塊鏈網絡交易;
在所述區塊鏈網絡交易通過共識的情況下,將所述待上鏈數據保存在區塊鏈網絡中。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確定所述第一數據對應的待上鏈數據,包括:
將所述第一數據確定為待上鏈數據;或者,
將所述第一數據的數據摘要確定為待上鏈數據,其中,所述第一數據被保存至預設的鏈下存儲空間。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車輛通過本地運行的區塊鏈網絡客戶端與所述車輛的提供方對應的區塊鏈網絡服務端連接,以接入所述區塊鏈網絡。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網絡為聯盟鏈,所述聯盟鏈成員包括所述車輛,還包括所述車輛的提供方對應的第一服務器、所述自動駕駛功能的提供方對應的第二服務器和/或預定義的監管方對應的監管方服務器。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自動駕駛模式包括:
需要所述操控人員參與的輔助駕駛模式;和,
無需所述操控人員參與的完全自動駕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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