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智能交通用燈光交通指揮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22185613.5 | 申請日: | 2021-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5643120U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25 |
| 發明(設計)人: | 張俊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如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955 | 分類號: | G08G1/095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行陽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738 | 代理人: | 陳濤 |
| 地址: | 264000 山東省煙***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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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 通用 燈光 交通 指揮 設備 | ||
1.一種智能交通用燈光交通指揮設備,包括安裝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1)底端固連有支撐腳(2),所述安裝座(1)內部開設有齒動室(3)和升降室(4),且齒動室(3)置于升降室(4)上方,所述安裝座(1)右側設置有把手(5),且把手(5)連接轉桿(6)一端,所述轉桿(6)另一端轉動連接在齒動室(3)左側內壁上,所述轉桿(6)上固連有兩組齒盤一(7),且兩組齒盤一(7)分別齒接齒盤二(8),所述齒盤二(8)固連有螺紋桿(9)一端,且螺紋桿(9)另一端插設升降室(4)并螺紋連接有限位板(10)和支撐桿(11),所述限位板(10)固連在支撐桿(11)上端,所述支撐桿(11)底端穿過安裝座(1)并固連有萬向輪(12);
所述安裝座(1)上端固連有支撐柱(13),且支撐柱(13)內部底端轉動連接有轉盤一(14),所述轉盤一(14)上端轉動連接有轉盤二(15),且轉盤二(15)上端轉動連接有轉盤三(16),所述轉盤三(16)上端轉動連接有轉盤四(17),所述轉盤一(14)、轉盤二(15)、轉盤三(16)和轉盤四(17)一側分別連接有連桿(18)一端,且連桿(18)另一端分別穿過通孔一(19)、通孔二(21)、通孔三(22)、通孔四(23)固連有紅綠燈座(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交通用燈光交通指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2)設置有四組,且四組支撐腳(2)分別固連在安裝座(1)底端四個直角拐上,所述支撐腳(2)底端呈圓臺形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交通用燈光交通指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齒盤一(7)垂直齒盤二(8)設置,且齒盤一(7)和齒盤二(8)體積大小相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交通用燈光交通指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桿(9)表面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限位板(10)和支撐桿(11)內部都設置有與外螺紋相對應的內螺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交通用燈光交通指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盤一(14)后端連接有連桿(18)一端,且連桿(18)另一端穿過通孔一(19)并連接有紅綠燈座(20),所述轉盤二(15)右側連接有連桿(18)一端,且連桿(18)另一端穿過通孔二(21)并連接有紅綠燈座(20),所述轉盤三(16)前端連接有連桿(18)一端,且連桿(18)另一端穿過通孔三(22)并連接有紅綠燈座(20),所述轉盤四(17)左側連接有連桿(18)一端,且連桿(18)另一端穿過通孔四(23)并連接有紅綠燈座(2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交通用燈光交通指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一(19)、通孔二(21)、通孔三(22)和通孔四(23)面積大小相等,并且從下到上依次圍繞在支撐柱(13)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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