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礦用自卸車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121488501.0 | 申請日: | 2021-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532216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譚騰;楊潔丹;聶濤;郭圣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P1/04 | 分類號: | B60P1/04;B60R3/00;B62D25/16;F01N13/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邊曉紅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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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卸車 | ||
1.一種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架、檢修平臺(11)、擋泥板(12)和排氣消聲器(13),所述檢修平臺(11)和所述擋泥板(12)固定于所述車架,所述擋泥板(12)位于所述檢修平臺(11)的下方,所述排氣消聲器(13)連接于所述檢修平臺(11)的底部,所述排氣消聲器(13)位于所述檢修平臺(11)與所述擋泥板(12)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檢修平臺(11)包括第一平臺(111)、第二平臺(112)以及連接在所述第一平臺(111)與所述第二平臺(112)之間的連接側臺(113),所述第一平臺(111)與所述第二平臺(112)上下錯開設置,所述擋泥板(12)與所述第一平臺(111)上下相對設置,所述排氣消聲器(13)連接于所述第一平臺(111)的底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檢修平臺(11)還包括擋板(14),所述擋板(14)與所述第一平臺(111)固定連接,所述擋板(14)與所述連接側臺(113)左右相對設置,所述排氣消聲器(13)位于所述擋板(14)與所述連接側臺(113)之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檢修平臺(11)還包括側板(15),所述側板(15)固定于所述第一平臺(111)、所述連接側臺(113)以及第二平臺(112)的側邊,所述側板(15)設有開口,所述排氣消聲器(13)的排氣端對應所述開口設置。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檢修平臺(11)還包括安裝座(16)和卡箍(17),所述安裝座(16)固定于所述第一平臺(111),所述卡箍(17)連接于所述安裝座(16),所述排氣消聲器(13)安裝于所述安裝座(16)與所述卡箍(17)之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16)包括固定板(161)和弧形板(162),所述固定板(161)固定于所述第一平臺(111),所述弧形板(162)與所述固定板(161)固定連接,所述卡箍(17)與所述弧形板(162)連接,所述弧形板(162)與所述排氣消聲器(13)接觸或相對設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箍(17)呈“U”形,所述卡箍(17)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分別與螺母配合可拆裝地連接于所述弧形板(162)。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61)上設有隔熱孔(101),所述隔熱孔(101)貫穿所述固定板(161)。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消聲器(13)的長度方向垂直于所述車架。
10.如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礦用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消聲器(13)的排氣端設有排氣尾管(131),所述排氣尾管(131)的排氣口朝向與所述礦用自卸車的前進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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