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收放搖臂式起落架有效
| 申請號: | 202111382114.3 | 申請日: | 2021-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3059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9-08 |
| 發明(設計)人: | 劉曉志;汪蘭明;陳翔;焦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直升機設計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B64C25/34 | 分類號: | B64C25/34;B64C25/10;B64C25/26;B64C25/58 |
| 代理公司: | 中國航空專利中心 11008 | 代理人: | 張明 |
| 地址: | 333001 ***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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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搖臂 起落架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收放搖臂式起落架,其中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上端分別與第一機身接頭鉸接,下端分別與搖臂鉸接;其被配置為吸能和收放兩種功能模式;機輪分別裝在搖臂的下端,搖臂上端分別與橫管連接,搖臂的端部采用套筒的形式與橫管進行安裝,使得搖臂可繞橫管軸線轉動,也可沿軸線方向移動;橫管分別與第二機身接頭鉸接;橫管的端部均設置有連接叉耳,過軸銷將橫管上的連接叉耳連接,橫管可繞軸銷軸線轉動;收放作動筒一端與銷軸鉸接,另一端與第三機身接頭鉸接;收放作動筒具備上位鎖和下位鎖功能。本方案可在保證緩沖器性能的基礎上,增加收放功能,更好地滿足實際使用需求。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結構設計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收放搖臂式起落架。
背景技術
對于高速直升機而言,為保證高速飛行,減少空氣阻力,通常要求直升機在空中飛行時,主、尾起落架能夠收起并藏于機身內部;而在著陸之前,主、尾起落架能夠放下,保證直升機安全著陸;然而現役國產直升機著陸裝置基本都不具備收放功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適用于直升機的收放搖臂式起落架。
為了實現上述任務,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收放搖臂式起落架,該起落架為對稱式結構,包括收放作動筒以及對稱設置的整體式收放緩沖器,搖臂,橫管和機輪,其中:
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上端分別與第一機身接頭鉸接,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下端分別與搖臂鉸接;整體式收放緩沖器能被配置為吸能和收放兩種功能模式,使整體式收放緩沖器可以作為緩沖器或作動筒使用;
機輪分別裝在搖臂的下端,搖臂上端分別與橫管連接,搖臂的端部采用套筒的形式與橫管進行安裝,使得搖臂可繞橫管軸線轉動,也可沿軸線方向移動;
橫管分別與第二機身接頭鉸接;橫管的端部均設置有連接叉耳,通過軸銷將橫管上的連接叉耳連接,橫管可繞軸銷軸線轉動;
收放作動筒一端與軸銷鉸接,另一端與第三機身接頭鉸接;收放作動筒具備上位鎖和下位鎖功能。
進一步地,當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作為作動筒使用時,具備在上位、下位鎖定的能力。
進一步地,搖臂上端具有一個套筒,橫管端部插入裝配到搖臂中。
進一步地,當直升機著陸時,機輪先觸地,起落架通過輪胎變形吸收部分著陸能量;著陸載荷通過機輪傳遞搖臂和整體式收放緩沖器,再由搖臂和整體式收放緩沖器傳遞到第一機身接頭,第二機身接頭以及第三機身接頭;當著陸載荷達到一定值時,整體式收放緩沖器開始壓縮吸能,直至直升機著陸能量完全被吸收;在著陸過程中,整體式收放緩沖器的收放功能被關閉,不能進行收放動作。
進一步地,在起落架收放時,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作為作動筒使用;整體式收放緩沖器收縮并在上位鎖定收起位置鎖定,將搖臂和機輪向上收起;當整體式收放緩沖器收縮并在上位鎖定后,收放作動筒伸長并在上位鎖定,將搖臂向內收,完成起落架收起動作。
進一步地,收放作動筒伸長并在上位鎖定,將搖臂向內收;收放作動筒伸長并在上位鎖定后,整體式收放緩沖器收縮并在上位鎖定,將搖臂和機輪向上收起;此時,完成起落架收起動作。
進一步地,收放作動筒伸長,將搖臂向內收;同時,整體式收放緩沖器收縮,將搖臂和機輪向上收起;當收放作動筒和整體式收放緩沖器都完成上位鎖定,則完成起落架收起動作。
進一步地,收放作動筒收縮并在下位鎖定,將搖臂向外伸展;收放作動筒收縮并在下位鎖定后,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伸長并在下位鎖定,將搖臂和機輪放下,完成起落架放下動作。
進一步地,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伸長并在下位鎖定,將搖臂和機輪放下;整體式收放緩沖器伸長并在下位鎖定后,收放作動筒收縮并在下位鎖定,將搖臂向外伸展,完成起落架放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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