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底盤結構及電動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237430.1 | 申請日: | 2021-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79396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04 |
| 發明(設計)人: | 楊帆;趙曉龍;王彥剛;譚國勇;韓景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一汽解放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00 | 分類號: | B62D21/00;B62D21/08;B62D21/11;B60K1/00;B60K1/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黃鴻華 |
| 地址: | 130011 吉林省***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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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盤 結構 電動汽車 | ||
1.一種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個底盤模塊,每一所述底盤模塊包括底盤車架,所述底盤車架上設有連接孔;以及
多個連接組件,每一所述連接組件的兩端分別穿設于相鄰的兩個所述底盤車架上的所述連接孔,以將多個所述底盤車架連接為一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結構包括第一底盤模塊、第二底盤模塊及第三底盤模塊;
所述第一底盤模塊包括第一底盤車架和設于第一底盤車架上的前懸架系統;
所述第二底盤模塊包括第二底盤車架和設于第二底盤車架上的空調系統;
所述第三底盤模塊包括第三底盤車架和設于第三底盤車架上的后懸架系統,所述第二底盤車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底盤車架和所述第三底盤車架借助于對應的所述連接孔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盤模塊還包括轉向系統,所述轉向系統設于所述第一底盤車架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底盤模塊還包括設于所述第二底盤車架上的冷卻系統、動力電池冷卻模塊、蓄電池、多合一控制器、高壓盒及至少一個動力電池包。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盒電連接于所述動力電池包,所述高壓盒用于在所述動力電池包短路時斷電,以對所述電池包進行保護。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底盤模塊還包括設于所述第二底盤車架上的充電口,所述充電口電連接于所述高壓盒,所述充電口被配置為能夠通過外界電源給所述動力電池包充電。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底盤模塊還包括電驅橋總成,所述電驅橋總成設于所述第三底盤車架上。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底盤車架的相對兩端分別設有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
所述第一底盤車架靠近所述第二底盤車架的一端設有第三連接孔,所述連接組件依次穿設于所述第一連接孔和所述第三連接孔,以連接所述第一底盤車架和所述第二底盤車架;
所述第三底盤車架靠近所述第二底盤車架一端設有第四連接孔,所述連接組件依次穿設于所述第二連接孔和所述第四連接孔,以連接所述第三底盤車架和所述第二底盤車架。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盤車架和所述第三底盤車架均為梯形車架結構,所述第二底盤車架為桁架結構。
10.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底盤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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