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LoRa和可見光的通信系統、方法、設備和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199168.6 | 申請日: | 2021-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4036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11 |
| 發明(設計)人: | 馬劍;汪小亮;蔡亮;邢佳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和利時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44 | 分類號: | H04W4/44;H04B10/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吳曉霞;栗若木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lora 可見光 通信 系統 方法 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基于LoRa和可見光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載設備、路側設備;
所述車載設備包括:第一LoRa通信單元和第一可見光通信單元;
所述路側設備包括:第二LoRa通信單元和第二可見光通信單元;
所述第一LoRa通信單元設置為,與所述第二LoRa通信單元通信,以確定所述車載設備與所述路側設備之間是否滿足業務數據傳輸條件;
所述第一可見光通信單元設置為,在確定滿足所述業務數據傳輸條件的情況下,與所述第二可見光通信單元通信,以完成業務數據的傳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業務數據包括:運行設備的運維數據;
所述車載設備還包括:
運行設備接口模塊,設置為采集所述運行設備的運維數據;
第一主控模塊,設置為在確定滿足所述業務數據傳輸條件的情況下,將所述運行設備的運維數據通過所述第一可見光通信單元發送給所述路側設備。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運行設備為列車;
所述車載設備安裝在所述列車底部;
所述路側設備安裝在行車軌道上或列車停經的地面上。
4.一種基于LoRa和可見光的通信方法,應用于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運行設備的運維數據;
在根據所述運維數據確定滿足數據傳輸探測條件的情況下,通過所述車載設備的第一LoRa通信單元探測所述車載設備與路側設備之間是否滿足業務數據傳輸條件;
在確定滿足所述業務數據傳輸條件的情況下,通過所述車載設備的第一可見光通信單元與所述路側設備通信,以完成業務數據的傳輸。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運維數據包括:運行速度;
在所述運行速度小于或等于預設的速度閾值的情況下,確定滿足所述數據傳輸探測條件。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過所述車載設備的第一LoRa通信單元探測所述車載設備與路側設備之間是否滿足業務數據傳輸條件,包括:
通過所述第一LoRa通信單元發送路側設備探測數據包;
通過所述第一LoRa通信單元接收到來自所述側路設備的表示能夠傳輸業務數據的確認數據包時,確定滿足所述業務數據傳輸條件;未接收到來自所述側路設備的表示能夠傳輸業務數據的確認數據包時,確定不滿足所述業務數據傳輸條件。
7.一種基于LoRa和可見光的通信方法,應用于路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所述路側設備的第二LoRa通信單元監聽來自車載設備的探測數據包;
在根據所述來自車載設備的探測數據包確定與所述車載設備之間滿足業務數據傳輸條件的情況下,通過所述路側設備的第二可見光通信單元與所述車載設備通信,以完成業務數據的傳輸。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據來自所述車載設備的探測數據包的信號強度,確定所述車載設備和所述路側設備之間是否滿足所述業務數據可傳輸條件。
9.一種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LoRa通信單元和第一可見光通信單元;
所述第一LoRa通信單元設置為,與路側設備的第二LoRa通信單元通信,以確定所述車載設備與所述路側設備之間是否滿足業務數據傳輸條件;
所述第一可見光通信單元設置為,在確定滿足所述業務數據傳輸條件的情況下,與所述路側設備的第二可見光通信單元通信,以完成業務數據的傳輸。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和利時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未經北京和利時系統工程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1199168.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