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排氣凈化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153272.1 | 申請日: | 2021-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8257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2 |
| 發明(設計)人: | 鎮西勇夫;東條巧;三浦真秀;樺島信介;伊藤實;藤田直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株式會社科特拉 |
| 主分類號: | F01N3/28 | 分類號: | F01N3/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劉航;段承恩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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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排氣 凈化 裝置 | ||
1.一種排氣凈化裝置,具備基材、第一催化劑層和第二催化劑層,
所述基材具有排氣流入的上游端及所述排氣排出的下游端,所述上游端與所述下游端之間的長度為Ls,
所述第一催化劑層在第一區域中與所述基材接觸地形成、且包含第一催化劑粒子,所述第一區域是所述上游端與第一位置之間的區域,所述第一位置是從所述上游端朝向所述下游端隔開第一距離La的位置,
所述第二催化劑層在第二區域中與所述基材接觸地形成、且包含第二催化劑粒子,所述第二區域是所述下游端與第二位置之間的區域,所述第二位置是從所述下游端朝向所述上游端隔開第二距離Lb的位置,
所述第一催化劑層具有劃定出大孔的內表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氣凈化裝置,還具有第三催化劑層,
所述第三催化劑層在第三區域中至少與所述第一催化劑層接觸地形成、且包含第三催化劑粒子,所述第三區域是所述上游端與第三位置之間的區域,所述第三位置是從所述上游端朝向所述下游端隔開第三距離Lc的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氣凈化裝置,
以所述第三區域中的所述基材的容積為基準的所述第三催化劑層的總質量為超過0g/L且小于100g/L、20~90g/L、或40~80g/L。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排氣凈化裝置,
所述第三距離Lc為0.4Ls~0.7Ls。
5.根據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所述的排氣凈化裝置,
所述第一距離La為0.15Ls~0.5Ls。
6.根據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所述的排氣凈化裝置,
所述第二距離Lb為0.4Ls~0.7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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