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93014.8 | 申請日: | 2021-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2338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海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舵銜數字科技中心 |
| 主分類號: | G16H40/20 | 分類號: | G16H40/20;G06Q10/10;G06Q20/38;G06Q40/02;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2150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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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醫藥 采購 支付 系統 | ||
1.一種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在銀行機構終端的保理支付模塊、設置在醫療機構終端的主動支付模塊、設置在醫保機構的基金支付模塊以及設置在區塊鏈節點的智能合約;其中,所述智能合約與所述保理支付模塊、主動支付模塊和基金支付模塊通訊連接;
所述智能合約獲取醫療機構發送的確權清單,并針對符合預設保理條件的確權清單向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
所述保理支付模塊能依據所述保理請求,響應銀行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
所述智能合約針對未保理的確權清單向主動支付模塊發送主動支付請求;
所述主動支付模塊能依據所述主動支付請求,響應醫療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
所述智能合約針對超出預定支付周期的確權清單向基金支付模塊發送基金支付請求;
所述基金支付模塊能依據所述基金支付請求,響應醫保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包括:
時間篩選模塊,與保理支付模塊通訊連接,用于將當前時間與銀行機構保理時間范圍進行比較,當當前時間在銀行保理時間范圍內時,允許向所述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當當前時間在銀行保理時間范圍之外時,禁止向所述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包括:
額度篩選模塊,與保理支付模塊通訊連接,用于篩選金額小于醫藥機構保理額度的確權清單,并針對篩選后的確權清單向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支付模塊包括:
分割子模塊,與所述智能合約通訊連接,用于在所述確權清單的金額大于所述醫療機構賬戶余額時,依據所述醫療機構賬戶余額,將所述主動支付請求分割出可支付額度對應的清單并支付,將可支付額度之外的金額確定為新的確權清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金支付模塊包括:
第一支付子模塊,與所述智能合約通訊連接,用于依據所述基金支付請求,控制醫療機構的賬戶向醫藥機構支付確權清單的至少部分金額,并將支付結果向所述智能合約發送;
第二支付子模塊,與所述智能合約通訊連接,用于依據所述基金支付請求,控制醫保基金的賬戶向醫藥機構支付確權清單的剩余部分金額,并將支付結果向所述智能合約發送。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金支付模塊還包括:
清單生成子模塊,與智能合約通訊連接,用于依據所述基金支付請求的請求額度與可用的基金支付額度,針對未能成功支付的部分金額,生成新的確權清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包括:
賬戶填平模塊,與所述主動支付模塊通訊連接,用于獲取醫療機構的預付金賬戶余額與目標余額的差值,并控制醫療機構的普通賬戶向預付金賬戶支付。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賬戶填平模塊包括:
時間監控子模塊,用于確定當前時間與填平時間的比較結果,當當前時間為填平時間時,發出填平請求;
支付控制子模塊,與所述時間監控單元通訊連接,用于獲取所述填平請求,并依據所述填平請求控制所述普通賬戶向預付金賬戶支付。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賬戶填平模塊還包括:
預處理模塊,能在所述普通賬戶向預付金賬戶支付之前將針對當前填平周期內未發送的主動支付請求進行發送,以使所述主動支付模塊對當前周期的待支付請求進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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