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93014.8 | 申請日: | 2021-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2338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海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舵銜數字科技中心 |
| 主分類號: | G16H40/20 | 分類號: | G16H40/20;G06Q10/10;G06Q20/38;G06Q40/02;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2150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醫藥 采購 支付 系統 | ||
本發明提供本發明提供一種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包括:保理支付模塊、主動支付模塊、基金支付模塊以及設置在區塊鏈節點的智能合約;其中,智能合約與保理支付模塊、主動支付模塊和基金支付模塊通訊連接;智能合約針對確權清單發送保理請求;保理支付模塊能依據保理請求,響應銀行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智能合約針對未保理的確權清單發送主動支付請求;主動支付模塊能依據主動支付請求,響應醫療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智能合約針對超出預定支付周期的確權清單發送基金支付請求;基金支付模塊能依據基金支付請求,響應醫保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本發明能夠簡化業務流程,降低用戶的操作難度,提高工作效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辦公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醫藥采購支付系統。
背景技術
在醫療機構進行醫藥采購時,為了減緩醫藥機構以及醫療機構的資金壓力,醫療機構可以采用多種支付方式進行醫藥物品的價款支付。在現有技術中,通常由醫藥機構或醫療機構依據特定的條件進行篩選和判斷,依據判斷結果來確定支付方式以及支付后的處理流程。這種處理方式,需要多方用戶經過復雜的判斷和實時的監控,導致業務流程的執行過程中人力資源耗費嚴重,且執行難度較高。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的醫藥采購支付系統,能夠簡化業務流程,降低用戶的操作難度,提高工作效率。
本發明提供一種醫藥采購支付系統,包括:設置在銀行機構終端的保理支付模塊、設置在醫療機構終端的主動支付模塊、設置在醫保機構的基金支付模塊以及設置在區塊鏈節點的智能合約;其中,所述智能合約與所述保理支付模塊、主動支付模塊和基金支付模塊通訊連接;
所述智能合約獲取醫療機構發送的確權清單,并針對符合預設保理條件的確權清單向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
所述保理支付模塊能依據所述保理請求,響應銀行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
所述智能合約針對未保理的確權清單向主動支付模塊發送主動支付請求;
所述主動支付模塊能依據所述主動支付請求,響應醫療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
所述智能合約針對超出預定支付周期的確權清單向基金支付模塊發送基金支付請求;
所述基金支付模塊能依據所述基金支付請求,響應醫保機構的操作向對應的醫藥機構支付。
可選地,所述智能合約包括:
時間篩選模塊,與保理支付模塊通訊連接,用于將當前時間與銀行機構保理時間范圍進行比較,當當前時間在銀行保理時間范圍內時,允許向所述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當當前時間在銀行保理時間范圍之外時,禁止向所述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
可選地,所述智能合約包括:
額度篩選模塊,與保理支付模塊通訊連接,用于篩選金額小于醫藥機構保理額度的確權清單,并針對篩選后的確權清單向保理支付模塊發送保理請求。
可選地,所述主動支付模塊包括:
分割子模塊,與所述智能合約通訊連接,用于在所述確權清單的金額大于所述醫療機構賬戶余額時,依據所述醫療機構賬戶余額,將所述主動支付請求分割出可支付額度對應的清單并支付,將可支付額度之外的金額確定為新的確權清單。
可選地,所述基金支付模塊包括:
第一支付子模塊,與所述智能合約通訊連接,用于依據所述基金支付請求,控制醫療機構的賬戶向醫藥機構支付確權清單的至少部分金額,并將支付結果向所述智能合約發送;
第二支付子模塊,與所述智能合約通訊連接,用于依據所述基金支付請求,控制醫保基金的賬戶向醫藥機構支付確權清單的剩余部分金額,并將支付結果向所述智能合約發送。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舵銜數字科技中心,未經上海舵銜數字科技中心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993014.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氧化鋁溶出的不同濃度母液調配方法
- 下一篇:醫藥采購保理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