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的逆變輸出控制方法、裝置及電動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81637.3 | 申請日: | 2021-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0221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5 |
| 發明(設計)人: | 盛亞楠;方祥建;梁長飛;肖曉;丁凌志;沙文瀚;張美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2 | 分類號: | B60R16/02;B60L3/00;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文姣 |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蕪湖***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輸出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逆變輸出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檢測電動汽車的車載充電機與逆變槍是否連接;
在檢測到逆變槍連接信號時,控制所述電動汽車退出驅動模式的同時,拉起電動汽車的電子駐車制動系統;以及
控制所述電動汽車的車載電池為外接設備以目標輸出電壓供電,并在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達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時,停止供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達到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之前,還包括:
根據用戶的設置指令生成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達到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之前,還包括:
檢測所述電動汽車是否滿足逆變條件;
如果接收到所述電動汽車的逆變開啟指令、所述車載充電機反饋逆變槍連接、電動汽車高壓狀態正常和電池管理系統確認逆變激活指令及所述車載電池的當前SOC值大于逆變截止SOC值,則判定滿足所述逆變條件,控制所述電動汽車進入逆變輸出模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檢測到所述逆變槍斷開連接、整車下電或者插入快充設備時,停止所述電動汽車的車載電池為所述外接設備以所述目標輸出電壓供電。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根據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和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計算逆變可用時長;
顯示所述逆變可用時長和/或所述車載充電機的當前逆變功率。
6.一種電動汽車的逆變輸出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電動汽車的車載充電機與逆變槍是否連接;
第一控制模塊,用于在檢測到逆變槍連接信號時,控制所述電動汽車退出驅動模式的同時,拉起電動汽車的電子駐車制動系統;以及
第二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電動汽車的車載電池為外接設備以目標輸出電壓供電,并在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達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時,停止供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生成模塊,用于在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達到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之前,根據用戶的設置指令生成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
8.根據權利要求6或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三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達到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之前,檢測所述電動汽車是否滿足逆變條件;如果接收到所述電動汽車的逆變開啟指令、所述車載充電機反饋逆變槍連接、電動汽車高壓狀態正常和電池管理系統確認逆變激活指令及所述車載電池的當前SOC值大于逆變截止SOC值,則判定滿足所述逆變條件,控制所述電動汽車進入逆變輸出模式。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停止模塊,用于在檢測到所述逆變槍斷開連接、整車下電或者插入快充設備時,停止所述電動汽車的車載電池為所述外接設備以所述目標輸出電壓供電;
顯示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車載電池的實際電量和所述逆變放電截止電量計算逆變可用時長,顯示所述逆變可用時長和/或所述車載充電機的當前逆變功率。
10.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6-9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逆變輸出控制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981637.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凈化系統
- 下一篇:一種新型高效改性CMC水相剝離劑及其應用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