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分時段結合主客觀指標的地鐵施工噪聲評價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00563.6 | 申請日: | 2021-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913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2 |
| 發明(設計)人: | 丁研;白楊;伍紹紅;王磊;朱書峰;王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F30/20 | 分類號: | G06F30/20;G06Q10/06;G06Q50/16;G06F119/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盛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62 | 代理人: | 李娜 |
| 地址: | 300072***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時段 結合 主客觀 指標 地鐵 施工 噪聲 評價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分時段結合主客觀指標的地鐵施工噪聲評價方法,針對地鐵施工過程中晝夜噪聲敏感性的區別,分別選擇晝夜最佳的客觀評價指標進行分時段的精細噪聲評價,并結合附近居民對施工噪聲地評價,將實測噪聲的量化與人地直觀感受結合,能更加全面合理地對地鐵施工造成的影響進行評價,為相關噪聲污染改造提供理論支持。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環境保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分時段結合主客觀指標的地鐵施工噪聲評價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軌道交通的迅猛發展,地鐵極大地緩解了交通壓力,但在方便人們地出行地同時,地鐵施工過程挖掘、裝載、運輸等機械設備作業引起的噪聲問題也嚴重影響著周邊人群的日常生活。目前,國家推出地相關規范有《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地鐵噪聲缺少更有針對性的評價方法。另外,未來地鐵勢必將會在更多的城市修建,隨著人們生活品質的提高,對城市聲環境的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上,人們采用A 聲級等物理性指標對噪聲進行定量評價,然而噪聲對人的影響主要是讓人產生煩躁情緒等主觀感覺。因此除了過去常用的基于噪聲監測的客觀評價指標,也應考慮到受影響主體人群對施工噪聲的主觀感受,這樣才能稱之為對地鐵施工噪聲科學全面合理的評價,從而促進綠色施工,給城市居民一個更加良好健康的聲環境。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地鐵施工噪聲評價方法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更加全面合理的地鐵施工噪聲環境評價方法。該方法將傳統的基于噪聲監測聲級評價方法與反映周邊人群主觀噪聲感受的煩惱度相結合;另外,考慮到人群在白天和夜晚對噪聲的敏感程度不同,本發明考慮采用不同的評價指標分別對晝夜噪聲進行評價,使評價結果更具有針對性和科學合理性,為城市軌道交通的健康發展和噪聲防治具有指導和借鑒意義。該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1)根據聲環境功能區進行確定測量方案和噪聲限值
表1地鐵施工現場各類機械設備的噪聲源類型
由于地鐵施工場地同時存在穩態和非穩態噪聲,如表1,隨機性較強,對一個場地盡量進行一天完整的測量,對施工噪聲進行長時間的持續記錄。噪聲持續時間越長,對人造成的不利影響越嚴重,這在日間對人們影響較大,用連續等效 A聲級評價;而夜間人對聲音的敏感度更大,噪聲極大值的影響不可忽視,用夜間最大聲級來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晝間”指6: 00至22:00之間的時段,“夜間”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
表2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單位:dB(A)
晝間 夜間 70 55
根據《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晝夜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如表2所示,夜間噪聲最大聲級超過限制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當場界距噪聲敏感建筑物較近,其室外不滿足測量條件時,可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測量,并將表2中的相應的限制減10dB(A)以上作為評價依據。由于施工工地為方便人們出行,緩解人口密集造成的交通壓力,大多在Ⅰ、Ⅱ類環境噪聲標準區,本方法將這兩類功能區的噪聲限值分別定位晝間55dB,60dB,夜間45dB,50dB。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天津大學,未經天津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900563.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