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749101.9 | 申請日: | 2021-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7132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明(設計)人: | 王振國;李贛南;廖家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長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25/10 | 分類號: | B65D25/10;B65D25/02;B65D25/24;B65D81/05;B65D85/30;B65D85/68;B60B33/02 |
| 代理公司: | 重慶智慧之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34 | 代理人: | 余洪;高彬 |
| 地址: | 401120 重***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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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天窗 總成 裝載 | ||
1.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由四個支撐柱和底盤組成的框架結構,所述框架結構前后左右四個方向上均活動設置有支撐限位機構;所述底盤上設置有網格狀的方鋼底梁,所述方鋼底梁網格內部設置有型材,使所述支撐限位機構可以通過所述型材的任何部位連接方鋼底梁;所述底盤前后兩個方向的型材沿所述底盤長度方向設置,所述底盤左右兩個方向的型材沿所述底盤寬度方向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在四個所述支撐柱的兩個直角邊上沿所述底盤邊分別設置有一個三角形支撐塊,所述支撐塊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柱和底盤;所述支撐柱的下方穿過所述底盤在下方形成支撐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限位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框架結構左右兩側的翹板支撐限位機構和設置于所述框架結構前后兩側的防跳支撐限位機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翹板支撐限位機構與所述防跳支撐限位機構分別相對于所述底盤對稱設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翹板支撐限位機構包括固定桿和翻轉板,所述固定桿垂直于所述底盤固定于所述型材和方鋼底梁上,所述固定桿為空心的方形框,方形框內由上到下設置有多塊翻轉板,且所述翻轉板可在方形框內旋轉一定角度。
6.如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板包括相互連接形成平面連桿機構的支撐臂和滑動臂,所述支撐臂中部固定在所述固定桿上;相鄰的兩個所述滑動臂一端與所述支撐臂的一端鉸接,下部的一個所述滑動臂與相鄰上部的滑動臂相連接的部分設置有與所述滑動臂長度方向一致的滑動槽,使上部的滑動臂與所述支撐臂的一端鉸接的部分可以在所述滑動槽內滑動。
7.如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臂從中部固定部分形成鈍角折彎,所述支撐臂中部固定部分內部套裝有扭力彈簧。
8.如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跳支撐限位機構包括框型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內部垂直設置有圓管和多個支撐板,多個所述支撐板呈一列焊接在所述圓管上,所述圓管的上下兩端分別固定于所述固定架上,使所述圓管可以相對于所述固定架轉動。
9.如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跳支撐限位機構的兩側還設置有圓柱形的支撐桿。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汽車天窗總成包裝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的底部左右兩側對稱設置有多個叉腳導向機構,所述叉腳導向機構為U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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