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司機自主釋放訂單的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746195.4 | 申請日: | 2021-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7951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孫天宇;于丹萍 | 申請(專利權)人: | 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10/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世譽鑫誠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68 | 代理人: | 李世端 |
| 地址: | 100010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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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司機 自主 釋放 訂單 系統(tǒng) |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司機自主釋放訂單的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包括:發(fā)起單元,用于司機發(fā)起乘客不用車導致無法繼續(xù)服務的取消訂單申請;判斷單元,用于自動判斷司機與乘客是否曾取得過聯系;確認單元,用于自動確認乘客是否用車;返回單元,用于自動處理并返回處理結果。通過該系統(tǒng),在乘客臨時表示不用車且不主動取消訂單時,進行自動化閉環(huán)處理;通過系統(tǒng)打通,實現了多渠道乘客自動語音呼叫核實,比人工處理覆蓋面更廣;系統(tǒng)標準流程,判斷準確、處理及時,可完全替代高人工成本的原業(yè)務人工處理流程。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網約車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司機自主釋放訂單的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網約車服務流程中,存在一種高頻異常場景:乘客下單且綁定司機后,司機正常接駕,但臨近用車時間乘客卻表示不再用車,且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原因,不主動取消訂單,導致司機被訂單鎖死無法釋放。若司機主動發(fā)起取消訂單,則會扣減相應的權益并影響后續(xù)的綁單優(yōu)先級,所以唯一途徑是通過進線客服,申請客服人工取消訂單,客服人員需通過呼叫乘客確認是否用車、主觀判定司乘責任、呼叫司機確認取消訂單的線下流程反復確認,才能完成最終的訂單取消,釋放司機正常聽單。
現有技術的缺點:
1.整個業(yè)務流程主要依賴客服人工處理,人工成本高;
2.流程耗時平均近10分鐘,時效性差,司機預期不明確且體驗差;
部分第三方渠道使用虛擬號,人工客服無法直接聯系乘客。
發(fā)明內容
針對相關技術中的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司機自主釋放訂單的系統(tǒng),能夠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不足。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司機自主釋放訂單的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包括:
發(fā)起單元,用于司機發(fā)起乘客不用車導致無法繼續(xù)服務的取消訂單申請;
判斷單元,用于自動判斷司機與乘客是否曾取得過聯系;
確認單元,用于自動確認乘客是否用車;
返回單元,用于自動處理并返回處理結果。
進一步的,所述發(fā)起單元,包括:
判斷訂單狀態(tài),展示乘客表示不用車自助功能入口,進入乘客表示不用車取消訂單自助申請頁面;
取消訂單自助申請頁面詢問司機,乘客是否表示不再用車,其中,司機選擇乘客繼續(xù)用車,則系統(tǒng)退出本次流程;司機選擇乘客不再用車,則系統(tǒng)進行二次確認。
進一步的,所述二次確認的內容,包括:使用乘客表示不用車模塊,聯系乘客,核實乘客。
進一步的,所述二次確認中,司機的操作為:
選擇繼續(xù)服務或申請取消訂單,其中,
申請取消訂單,包括:
若當前訂單使用虛擬號:則系統(tǒng)開始判斷司機與乘客是否曾取得過聯系;
若當前訂單未使用虛擬號:則系統(tǒng)開始自動確認乘客是否繼續(xù)用車。
進一步的,所述判斷單元,包括:
自動調用司乘通話所使用的虛擬號服務,獲得通話記錄詳情,其中,
若無通話記錄或有通話記錄且通話時長少于30秒,則判斷為司乘未聯系,引導司機使用聯系不上乘客模塊處理該訂單;
若存在通話記錄且通話時長大于30秒,則判斷司乘聯系過,自動確認乘客是否繼續(xù)用車。
進一步的,所述確認單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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