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熱塑性模制組合物及模制品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88081.9 | 申請日: | 2021-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8551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25 |
| 發明(設計)人: | 多里斯·阿布特;喬治·施特佩爾曼;博托·霍夫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埃姆斯化學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71/12 | 分類號: | C08L71/12;C08L77/02;C08L77/06;C08K7/14;C08K3/24;C08K5/134;C08K5/5333;C08K1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杜兆東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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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塑性 組合 制品 | ||
1.一種熱塑性模制組合物,由以下組分組成:
A)至少一種聚酰胺A1,至少一種聚苯醚A2和任選的增容劑A3和任選的烯烴和/或乙烯基芳族聚合物A4的混合物;
B)10重量%至60重量%的玻璃填料,所述玻璃填料的玻璃組成包含至少10.0重量%的氧化硼和至多15重量%的氧化鎂和氧化鈣的總和;
C)1重量%至8重量%的LDS添加劑;
D)0重量%至5重量%的除了組分A、組分B和組分C之外的添加劑;
其中,各自基于組分M和組分A4的總和,混合物A由80重量%至100重量%的組分A1、組分A2和組分A3的混合物M和0重量%至20重量%的組分A4組成,并且其中所述組分M和所述組分A4的總和為所述混合物A的100重量%;
并且其中,在每種情況下,基于所述組分A1至組分A3的總和,所述混合物M由36重量%至92重量%的所述組分A2、8重量%至60重量%的所述組分A1和0重量%至4重量%的所述組分A3組成,并且其中所述組分A1至組分A3的總和為所述混合物M的100重量%;并且所述組分A至組分D的總和為所述熱塑性模制組合物的100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熱塑性模制組合物,其中基于所述組分A1至組分A3的總和,所述組分A1以10重量%至48重量%,特別優選10重量%至45重量%的比例存在于所述混合物M中;并且基于所述組分A1至組分A3的總和,所述組分A2以48重量%至89.9重量%,特別優選52重量%至89.8重量%的比例存在于所述混合物M中;并且基于所述組分A1至組分A3的總和,所述組分A3以0.1重量%至4重量%,特別優選0.2重量%至3重量%的比例存在于所述混合物M中;和/或所述混合物A僅由所述組分A1至組分A3組成。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熱塑性模制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填料B是基于玻璃,所述玻璃的組成包含:基于所述玻璃的組成,2重量%至14重量%,特別優選4重量%至12重量%的氧化鎂含量和氧化鈣含量的總和;和/或基于所述玻璃的組成,12重量%至24重量%,特別優選15重量%至22重量%的氧化硼;或52.0重量%至57.0重量%的二氧化硅、13.0重量%至17.0重量%的氧化鋁、15.0重量%至21.5重量%的氧化硼、2.0重量%至6.0重量%的氧化鎂、2.0重量%至6.0重量%的氧化鈣、1.0重量%至4.0重量%的二氧化鈦、0重量%至1.5重量%的氟、0重量%至0.6重量%的堿性氧化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熱塑性模制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填料B選自由以下各項組成的組:纖維、磨碎的纖維、顆粒、片、球、中空球或上述的組合;或作為玻璃纖維;或作為具有非圓形截面且主截面軸與次截面軸的軸比在2至6,優選3至5的范圍內的玻璃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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