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攝像監控設備、方法、裝置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85860.3 | 申請日: | 2021-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8994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8 |
| 發明(設計)人: | 丁乃英;徐志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潘平 |
| 地址: | 310053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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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攝像 監控 設備 方法 裝置 存儲 介質 | ||
1.一種攝像監控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設備包括處理器模組、固定機構、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和至少一個變焦攝像模組;每個定焦攝像模組包含多個定焦攝像裝置,每個變焦攝像模組包含多個變焦攝像裝置,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的監控區域范圍不小于各個變焦攝像裝置的監控子區域的總和;
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和所述至少一個變焦攝像模組均同心設置于所述固定機構上,且不同的攝像模組在所述固定機構上的高度不同;
其中,所述處理器模組對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拍攝的監控圖像進行移動目標檢測,當檢測到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的監控區域內存在移動目標時,基于所述移動目標所在的監控子區域,控制相應的變焦攝像裝置對所述移動目標進行跟蹤監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包含第一類定焦攝像模組和第二類定焦攝像模組;
所述第一類定焦攝像模組用于進行全景監控;
所述第二類定焦攝像模組中每一個第二類定焦攝像模組用于對相應監控距離范圍內的區域進行監控,不同的第二類定焦攝像模組對應的監控距離范圍不同,且監控距離為與所述固定機構的中軸線在平行于地面方向上的距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變焦攝像模組包括的監控距離范圍相鄰的兩個變焦攝像模組中,與所述固定機構的平均監控距離較小的變焦攝像模組的監控距離上限值,不小于與所述固定機構的平均監控距離較大的變焦攝像模組的監控距離下限值。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和至少一個變焦攝像模組中,任意兩個攝像模組之間的位置關系,滿足如下條件:
其中一個攝像模組未位于另一攝像模組的監控視角范圍內。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包括第一定焦攝像模組,所述至少一個變焦攝像模組包含第一變焦攝像模組、第二變焦攝像模組以及第三變焦攝像模組;
其中,所述第一變焦攝像模組用于監控第一區域,所述第二變焦攝像模組用于監控第二區域,所述第三變焦攝像模組用于監控第三區域,所述第二區域包圍所述第一區域;所述第三區域包圍所述第二區域,所述第一定焦攝像模組的監控區域范圍不小于所述第一區域、所述第二區域以及所述第三區域的總和;
所述第一變焦攝像模組的最大鏡頭焦距不大于所述第二變焦攝像模組的最大鏡頭焦距,所述第二變焦攝像模組的最大鏡頭焦距不大于所述第三變焦攝像模組的最大鏡頭焦距。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設備,其特征在于,每個變焦攝像模組的鏡頭焦距的最大值是根據自身包括的圖像傳感器的尺寸以及相應監控子區域與所述固定機構之間的最大監控距離確定的,且采用最大鏡頭焦距拍攝的圖像中的人臉大小滿足人臉識別要求的最小值。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設備,其特征在于,
任一定焦攝像模組所包含的任意兩個定焦攝像裝置的監控距離上限值的差值不大于設定的監控距離差,且所述任意兩個定焦攝像裝置的監控區域范圍的重疊率小于設定的第一重疊率;且,
任一變焦攝像模組所包含的任意兩個變焦攝像裝置的監控距離上限值的差不大于設定的監控距離差,且所述任意兩個變焦攝像裝置的監控區域范圍的重疊率小于設定的第一重疊率。
8.一種攝像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攝像監控設備中,所述監控設備包括固定機構、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和至少一個變焦攝像模組;每個定焦攝像模組包含多個定焦攝像裝置,每個變焦攝像模組包含多個變焦攝像裝置,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的監控區域范圍不小于各個變焦攝像裝置的監控子區域的總和,所述方法包括:
基于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拍攝的監控圖像,進行移動目標檢測;
當檢測到所述至少一個定焦攝像模組的監控區域內存在第一移動目標時,確定所述第一移動目標所在的第一監控子區域;
基于所述第一監控子區域,控制相應的第一變焦攝像裝置對所述第一移動目標進行跟蹤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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