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純電動汽車及其再生制動控制回收方法、裝置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48476.6 | 申請日: | 2021-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7079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14 |
| 發明(設計)人: | 劉興濤;林思源;武驥;何耀;劉新天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0L7/10 | 分類號: | B60L7/10;B60L1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肖冰濱;劉兵 |
| 地址: | 230009 安徽省合***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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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及其 再生制動 控制 回收 方法 裝置 系統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純電動汽車及其再生制動控制回收方法、裝置和系統,屬于純電動汽車的控制技術領域。所述方法包括:確定電動汽車是否執行剎車制動操作;獲取電動汽車的速度;判斷速度是否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速度;在判斷速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速度的情況下,確定電動汽車的截止速度;根據第一預設速度和截止速度計算電動汽車的制動力回收時間;確定電動汽車的速度在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速度后的減速時間;判斷減速時間是否小于或等于制動力回收時間;在判斷減速時間小于或等于制動力回收時間的情況下,采用預設的動態規劃算法調節電動汽車的電機扭矩;在判斷減速時間大于制動力回收時間的情況下,采用預設的電機扭矩調節方法控制電機扭矩。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純電動汽車的控制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純電動汽車及其再生制動控制回收方法、裝置和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電池能源技術的發展,純電動汽車逐漸普及到人們的生活。在現有技術中,當純電動汽車減速時,電機會停止工作。但此時電機的轉子仍然在轉動,這使得該電機產生反向電動勢,從而能夠對電動汽車的電池進行反向充電。
如圖1所示是常規的電動汽車的轉速和電機的反向充電電流變化的示意圖。在該圖1中,轉速隨著時間的增長而降低,反向的充電電流則會隨著充電時間的增長而減小。但是,當充電電流達到A點(低速截止點)后,此時反向的充電電流為0,并同時產生了一個正向的放電電流。這就意味著當減速時間達到A點后,電機不僅無法給電池充電,反而會從電池內重新取電。并且,由于沒有了反向的充電電流,電機如果不啟動,就無法產生反向的制動扭矩,這就會導致剎車的效果變差。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純電動汽車及其再生制動控制回收方法、裝置和系統,該方法、裝置和系統能夠克服現有技術中純電動汽車在減速因停止再生制動而導致的舒適性變差的技術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純電動汽車及其再生制動控制回收方法,包括:
確定電動汽車是否執行剎車制動操作;
在所述電動汽車執行所述剎車制動操作的情況下,獲取所述電動汽車的速度;
判斷所述速度是否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速度;
在判斷所述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預設速度的情況下,確定所述電動汽車的截止速度;
根據所述第一預設速度和所述截止速度計算所述電動汽車的制動力回收時間;
確定所述電動汽車的速度在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預設速度后的減速時間;
判斷所述減速時間是否小于或等于所述制動力回收時間;
在判斷所述減速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制動力回收時間的情況下,采用預設的動態規劃算法調節所述電動汽車的電機扭矩,并再次判斷所述減速時間是否小于或等于所述制動力回收時間,直到判斷所述減速時間大于所述制動力回收時間;
在判斷所述減速時間大于所述制動力回收時間的情況下,采用預設的電機扭矩調節方法控制所述電機扭矩。
可選地,所述動態規劃算法包括:
將所述制動力回收時間劃分為多個時間區間;
從所述多個時間區間中隨機倒序選擇一個未被選擇的時間區間;
遍歷預設的電池SOC區間中的每個預設點值,根據公式(1)確定成本函數在選擇的時間區間上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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