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四驅混合動力系統和多駕駛模式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28840.2 | 申請日: | 2021-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205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29 |
| 發明(設計)人: | 張麗;吳肇蘇;白志浩;趙征瀾;徐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10 | 分類號: | B60W20/10;B60W20/15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俞鴻;高炳龍 |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武***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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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混合 動力 系統 駕駛 模式 控制 方法 | ||
1.一種多駕駛模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車輛包括多個駕駛模式,四驅混合動力系統包括M個工作模式,第X個駕駛模式下設置有NX個工作模式,N1、N2…NX<M,車輛的第X個駕駛模式被駕駛員主觀選擇后,車輛基于第X個駕駛模式對應的主觀駕駛需求在NX個工作模式中確定一個工作模式,車輛依據確定的一個工作模式輸出動力;車輛確定第X個駕駛模式下一個工作模式方法包括,
獲取車速V;獲取車輛需求功率P;獲取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比對車速V與設定車速,比對車輛需求功率P與設定功率,比對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與設定電池荷電狀態,并判斷是否滿足進入退出四驅的條件,確定工作模式;第1個駕駛模式為ECO駕駛模式,在ECO駕駛模式下加速踏板被踩下時,
當車速V小于第一設定車速V1且車輛需求功率P小于第一設定功率P1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大于第一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1,確定工作模式為前驅純電動模式,
當車速V小于第一設定車速V1且車輛需求功率P小于第一設定功率P1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小于第一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1,確定工作模式為前驅串聯模式,
當車速V大于第一設定車速V1或者車輛需求功率P大于第一設定功率P1,確定工作模式為前驅純發動機模式,
當車速V小于第二設定車速V2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大于第二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2且滿足進入四驅條件,確定工作模式為四驅純電動模式,
當車速V小于第二設定車速V2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小于第二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2且滿足進入四驅條件,確定工作模式為四驅串聯模式,
當確定的工作模式為前驅純發動機模式且滿足充電條件,同時執行行車充電子模式,
當滿足退出四驅條件,重新執行判斷,
其中第一設定車速V1<第二設定車速V2,第一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1<第二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駕駛模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第2個駕駛模式為Sport駕駛模式,在Sport駕駛模式下加速踏板被踩下時,
當車速V小于第三設定車速V3或滿足進入四驅條件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大于第二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2,確定工作模式為四驅純電動模式;
當車速V小于第三設定車速V3或滿足進入四驅條件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小于第二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2,確定工作模式為四驅串聯模式;
當車速V大于第四設定車速V4或車輛需求功率P大于第二設定功率P2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大于第三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3,確定工作模式為四驅并聯模式;
當車速V大于第四設定車速V4或車輛需求功率P大于第二設定功率P2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小于第三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3,確定工作模式為前驅純發動機模式;
當車速V大于第三設定車速V3且滿足四驅條件,確定工作模式為前驅純發動機模式;
當車輛需求功率P大于第三設定功率P3且動力電池荷電狀態SOC大于第四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4,確定工作模式為三電機輔助加速子模式;
當滿足退出四驅條件時,重新執行判斷;
其中第三設定車速V3第四設定車速V4,第二設定功率P2第三設定功率P3,第二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2第三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3第四設定電池荷電狀態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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