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16374.6 | 申請日: | 2021-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6630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魏健;黃堅;丁楊旻;王國煒;吳思勇;陳凱;馮凈;周冬冬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上(南昌)大數據運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123 | 分類號: | G08G1/123;G08G1/127;G08G1/01 |
| 代理公司: | 南昌金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6129 | 代理人: | 黃亮亮 |
| 地址: | 330000 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九龍***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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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應用 城市 大腦 平臺 交通 容量 配置 系統 | ||
1.一種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分析模塊,用于基于實時GPS定位熱度和城市總人數得出實時人口數量分布情況;
修正模塊,用于結合路口及公共交通站點的視頻圖像分析,通過實時人口數量分布情況確認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
配置模塊,用于針對各個區域的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對相應區域的公共交通班次進行調整,以滿足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的需求;
其中,由公共交通站點的攝像頭的視頻圖像分析得到的人數為對應公共交通站點的實時運輸量;由路口的攝像頭的視頻圖像分析得到行人的占比,對應區域的行人數量為實時人口數量與行人的占比的乘積;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為對應區域的行人數量和公共交通站點的實時運輸量之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的占比為通過對應路口的行人人數占通過該路口的總人數的比例;其中,通過該路口的總人數為行人人數與通過的車輛中的人數之和,車輛中的人數為通過的車輛數與每輛車中的平均人數的乘積,每輛車中的平均人數采用該城市打車平臺中每輛車的平均人數;在打車平臺的車輛中,空車的人數記為1,非空車以車上實際人數來確定,打車平臺中每輛車的平均人數為打車平臺總人數除以打車平臺的車輛總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工作日的每天7點-9點和17點-19點,辦公區和住宅區的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按1.2倍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工作日的每天10點-15點,商業休閑區的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按1倍計。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工作日的每天15點-20點,商業休閑區的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按1.2倍計。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在非工作日的每天15點-20點,商業休閑區的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按1.5倍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還包括報警模塊;所述報警模塊用于在公共交通站點的實時運輸量和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中至少一者超過對應區域的交通容量時進行報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城市大腦云平臺的交通容量配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模塊還用于在公共交通站點的實時運輸量和公共交通潛在運輸量中至少一者超過對應區域的交通容量的90%并持續10-20min后進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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